星期五

常年期 第十八週 星期五

福音:瑪十六24-28    線上播放

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25  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26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或者,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
27  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
28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人中,就有些人在未嘗到死味以前,必要看見人子來到自己的國內。」

釋義

默西亞、天主子、耶穌就是親自走向苦路,並召叫門徒們跟他一起走上苦難的「人子」(24-26);祂也是將要再來到世界上的審判者,按照每人的行為給予報應的「人子」(27-28)。在基督再來之前,教會處身於耶穌生命法律之下,也就是苦難的法律之下。只有準備好接受這一切的人,才能成為耶穌的門徒。跟隨耶穌就是「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這兩個表達講論同一個真理:棄絕自己,放棄自己的所有堅持與訴求,為服務天國而生活,必要的時候交出自己的性命。

28節關於「人子再來」的語意是暗晦的,許多人提出不同的詮釋。但是,根據之前27節的經文,其意義就是表達「人子」將要再來審判世界。也許作者自己也並不完全清楚這些話的意義,他只是地按照流傳給他的材料記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