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常年期 第二十週 星期五
福音:瑪二二34-40 線上播放
34 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
35 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
36 「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37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38 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39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40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釋義
猶太辣比隨著歷史發展,由梅瑟法律逐漸發展出248條應當做的、和365條禁止做的誡命。也因此在討論上出現新的問題:是否這些律法條目都一樣重要?或者是否其中有一條超越一切、最為重要?法利塞人向耶穌提出這問題來試探或考驗(測試)祂。
耶穌的答案非常清楚:愛天主在萬有之上並愛人如己。其實對法利塞人而言,原本也是十分清楚,只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逐漸失去這個意識而已。「最大的誡命」不僅僅是最大而已,而是根本地包含了所有誡命。沒有愛,沒有一條誡命能夠真正被實現;所有誡命都將是空洞的,除非由愛來滿全他們。「愛的誡命」同時包含愛天主以及愛近人。兩條誡命都存在於法律之中,只是彼此位置相隔甚遠,耶穌藉著自己的言語和行動把這二者整合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