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3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蒔蘿,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
      這些固然該作,那些也不可放過。
24  瞎眼的嚮導!你們濾出蚊蚋,卻吞下了駱駝。
25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洗擦杯盤的外面,裡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
26  瞎眼的法利塞人!你先應清潔杯的裡面,好叫它外面也成為清潔的。」

釋義

耶穌所說的第四和第五個「禍哉 …」控訴猶太領袖們:他們重視法律的一撇一劃,卻不願意理解天主真正的要求。他們強調精準實踐法律的每一細節,以此為「美德」,事實上卻違反「愛天主愛人」的法律根本精神。他們把正義、憐憫、忠實踐踏至地,完全誤解法律的意義,更扭曲了天主的圖像。耶穌這裡所說的,和歷代先知所講的完全相同。

25-26節和23-24節的內容基本上是相同的。面對法律重要的是內在的心,而非外在的表現。若人心潔淨,外在的行動自然也會是潔淨的。然而只有聆聽天主的話和旨意,人心才能夠真正成為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