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常年期 第十週 星期二
福音:瑪五13-16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
13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
14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
16 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釋義
在「真福八端」之後,「山中聖訓」繼續講述「地上的鹽、世界的光」。這些話說明門徒對這個世界的責任。「光」應該照耀,「鹽」能夠調味、防腐。對這個世界而言,門徒們得到使命,應該為世界負責。天主的國能否承行於世,就看他們能否滿全這個使命與責任。
「光」這個圖像性的語言(14-16)後來轉變成一個勸勉(16)。基督徒的好言行,能夠使人們讚美天上的父。不過,這只是一種可能性。昨天的經文(11-12)講述了另一種可能性:嘲笑與迫害。門徒參與師傅的命運,祂是真正的「世界之光」(若八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