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常年期 第十一週 星期一
福音:瑪五38-42 線上播放
38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40 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
41 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42 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釋義
「別人怎樣待我,我便以相同的方式與尺度回報」(38),看起來相當合理,因而在舊約被視為是「正義」的。相對於更早的時候,人們毫無限度的報復而言,這的確是某種進步。但是如今,這樣小小的進步不再足夠了,因為無法使人完全脫離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歷史也告訴我們,這種所謂的「理性的、公平的報復」事實上無法執行。相對於「強者的(報復)法則」耶穌提出了「弱者的法則」,祂提出的勸勉是:「不要抵抗 … 同他走 … 不要拒絕!」誰若理解這個命令,並照著做,便是走上了新的、更大的義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