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常年期 第九週 星期四
這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第一條相彷彿
福音:谷十二28-34 線上播放
28 【那時候】有一個經師聽見了耶穌和法利塞人的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30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31 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32 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33 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釋義
一位經師前來請教耶穌,什麼是第一條(最重要)的誡命。相對於整個脈絡中(谷十二)的其他問題,看起來這位經師應該是真誠地提出問題(參閱:34)。
對我們而言,耶穌的回答是如此熟悉,以致於更難真正地聆聽並感受其重要性。第一部份是「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這來自於猶太人每天重複的信仰宣示。「愛天主」的意思是承認祂是唯一的。人如此強烈地接受祂的光輝,因而能夠把來自於天主的愛和喜樂和自己最近的人分享。這裡的重點並非「感覺」,而是天主的能力與王權成為所有人都可以經驗到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