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常年期 第二週 星期二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福音:谷二23-28
23 有一次,正當安息日,耶穌從麥田裡路過,他的門徒在行路時掐食起麥穗來。
24 法利塞人向耶穌說:「你看!他們為什麼做安息日不許做的事?」
2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從未讀過:達味在急迫中和同他一起的人,在饑餓時所作的事嗎?
26 當厄貝雅塔爾作大司祭時,達味怎樣進了天主的殿,吃了除司祭外,誰也不許吃的供餅,並且還給了同他一起的人?」
27 耶穌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立的,並不是人為了安息日;
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釋義
今天的福音之前,馬爾谷已經報導耶穌三次和法利塞人發生衝突:關於赦罪的問題(谷二5-12);關於和稅吏與罪人交結往來(13-17);關於守齋的問題(18-22)。在這個段落的最後,馬爾谷報導了關於安息日的雙重辯論談話(二23-28;三1-6)。整個情況演變的越來越尖銳。法利塞人感覺遭受到嚴重的威脅,因為耶穌的言行遠遠越過了對他們而言至為神聖的法律。經師們為了維護安息日的絕對性,定下許多規矩,如同圍籬般層層防備,其中也包含不可在安息日掐食麥穗。然而,耶穌卻質問安息日的目的到底是什麼。這樣的問題讓人極度不舒服。相對而言,按著文字守好法律簡單的多,而不斷反省法律的根本意義、並決定自己該擔負的責任卻是更為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