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 聖方濟諸聖節

方濟會大家庭除11月1日普聖教會的諸聖節外,在今天也舉行本會的諸聖節,以慶祝所有已到達天國成員的凱旋勝利。至於特選此日為本會諸聖節,是因為教宗奧諾三世曾於1223年當日欽准聖方濟寫給小弟兄們的會規,這會規給人指出一道成聖的新途徑,無數的人因忠守這會規而成聖。旅此下土的我們舉行慶祝,務求步武其後塵,作為借鏡與鼓舞,以期達到完全肖似基督的地步。

11月29日 聖方濟諸聖節

變賣一切跟隨耶穌

福音:谷十17-21

17正在耶穌出來行路時,跑來了一個人,跪在他面前,問他說:「善師,為承受永生,我該作什麼?」
18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善?除了天主一個外,沒有誰是善的。
19誡命你都知道: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不可欺詐,應孝敬你的父母。」
20他回答耶穌說:「師傅!這一切我從小就都遵守了。」
21耶穌定睛看他,就喜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樣:你去,變賣你所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背著十字架,】跟隨我!」

釋義

這位前來請教耶穌「我該作什麼?」的年輕人宣稱:「這一切我從小就都遵守了」 ;換言之,他所做的已經做了相當的多。現在耶穌對他說的不是「除此之外還得做什麼」;而是「應該放下、甚至離棄一切!」

「成為貧窮」的要求,其意義並非一個「根本的善行」,致使人似乎可以因此而有權得到「永生」(谷十17)。這樣的生命只能當作禮物接受,這個生命並非在人死後才被授與,而是「現在」:就在人領悟並接受召叫而跟隨耶穌的當下立即獲得,並在人持續跟隨的行動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