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四旬期 第二週 星期六
福音前歡呼
浪子的比喻
福音:路十五1-3, 11-32
1 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
2 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 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
11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那小的向父親說:父親,請把我應得的一分家產給我罷!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
13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就往遠方去了。他在那裡荒淫度日,耗費他的資財。
14 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以後,那地方正遇著大荒年,他便開始窮困起來。
15 他去投靠一個當地的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上去放豬。
16 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
17 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裡反要餓死!
18 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裡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 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
20 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裡去了。他離的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見了他,動了憐憫的心,跑上前去,撲到他的脖子上,熱情地親吻他。
21 兒子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
22 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
23 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他們就歡宴起來。
25 那時,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裡,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
26 遂叫一個僕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麼事。
27 僕人向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28 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
29 他回答父親說: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們歡宴;
30 但你這個兒子同娼妓們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31 父親給他說:孩子!你常同我在一起,凡我所有的,都是你的;
32 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
釋義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一連講述了三個比喻:迷失的羊、遺失的達瑪、迷失的兒子(蕩子回頭)。這些比喻是耶穌面對「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的批評 ── 耶穌「交接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所做出的回答。
天主對罪人最後的回應並不是「正義」,而是「慈悲憐憫」。蕩子回頭比喻中的長子強調的是他以為的正義(11-12),就他的立場而言是正確的。但是,天主是更偉大的:祂寬恕,而且每當祂能夠寬恕罪人時,祂總是充滿喜樂,就如同祂因著自己所創造的一切而喜樂一樣。「天主是愛」,也可以說「天主是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