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四旬期 第三週 星期五

福音前歡呼詞

福音前歡呼詞4

最大的誡命

福音:谷十二28-34   線上播放

28  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30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31  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32  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的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33  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34  耶穌見他回答的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釋義

經師們計算法律和誡命,區分輕鬆的或嚴重的誡命;但隨著歷史發展而逐漸感到這一切太過複雜,因而詢問是否有一條超越並綜合一切的誡命。根據瑪二二35,向耶穌提出這問題的是法利塞人,目的是為了試探祂。相較之下,今天我們所讀的馬爾谷福音中的經師所提的問題,可能只是單純出於正直良心(參閱:34)。

面對「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這個問題,耶穌的回答是直接引用原始「猶太信經」(申六4),這是每一個猶太人從每天的祈禱中所熟知的信條。「愛天主」和「愛近人」也同樣是早就存在於舊約中,雖然並沒有被直接排列在一起(申六5;肋十九18)。耶穌藉著自己的生活行事,更清楚地顯示出這些誡命的嚴肅性和重要性;他以極度的單純性實踐了這個誡命,把自己的愛給予一切人,也包含所有遭受各種輕視的人。祂藉著這樣的行動超越了一切法律條文,也因此使天主最根本的律法恢復效力。這個經師理解並贊同耶穌所講述的這個「新誡命」,也因此獲得耶穌的喜愛與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