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諸聖嬰孩殉道

12月28日諸聖嬰孩殉道

天主是光

讀經一:若壹一5-10, 二1-2

5  我們由他所聽見,而傳報給你們的,就是這個信息:天主是光,在他內沒有一點黑暗。
6  如果我們說我們與他相通,但仍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就是說謊,不履行真理。
7  但如果我們在光中行走,如同他在光中一樣,我們就彼此相通,他聖子耶穌的血就會洗淨我們的各種罪過。
8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
9  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
10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犯過罪,我們就是拿他當說謊者,他的話就不在我們內。

1  我的孩子們,我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叫你們不犯罪;但是,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護慰者。
2  他自己就是贖罪祭,贖我們的罪過,不但贖我們的,而且也贖全世界的罪過。

釋義

天主是光」,祂是我們所需要的光明,使我們成為真正的人,以基督徒的身份生活。受造的「光」是一個反映天主的比喻。光和生命彼此相屬,就如同黑暗與死亡一樣。對物理性的生命而言,是如此;對精神性的生命而言,更是真理。從「真光」基督來到世界上開始,人就面臨了一個更清楚的抉擇:他能選擇「在光中」生活(若壹一7),也就是說,按照已經顯示出來的天主的真理生活;或者,他可以繼續留「在黑暗中」,繼續度「欺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

誰「在光中」生活,就是相信並承認「耶穌為默西亞,且在肉身內降世」成為真正的人(若壹四2),這樣的人必然愛自己的兄弟(若壹二9-10),知道並承認自己的罪過(若壹一9)。只有明認自己罪過的人,才能得到救援;唯有知道自己身處黑暗的人,才會尋求並得到光明:光明比黑暗強,必定戰勝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