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復活期 第七週 星期四
保祿在公議會受審
讀經一:宗二二30, 二三6-11
30 【那時】千夫長願意知道,保祿為什麼被猶太人控告的實情,就解開他,並命令司祭長及全體公議會集合;隨後將保祿帶下來,叫他站在他們面前。
6 保祿一看出他們一部份是撒杜塞人,另一部份是法利塞人,就在公議會中喊說:「諸位仁人弟兄!我是法利塞人,是法利塞人的兒子,我是為了希望死者的復活,現在受審。」
7 他說了這話,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便起了爭辯,會眾就分裂了。
8 原來撒杜塞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也沒有神靈;法利塞人卻樣樣都承認。
9 於是喧嚷大起,有幾個法利塞黨的經師起來力爭說:「我們在這人身上找不出一點過錯來;或者有神靈或天使同他說了話!」
10 爭辯越來越大,千夫長怕保祿被他們撕裂,便命軍隊下來,把保祿從他們中間搶出來,帶到營裡去了。
11 次夜,主顯現給保祿說:「你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證,也該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證。」
釋義
保祿結束了第三次福傳旅程,再次回到耶路撒冷。在聖殿區域遭到反對他的猶太人攻擊,幾乎企圖動用「私刑」將他殺害。在此危急之時,被千夫長搶救,暫時脫困而被拘禁在羅馬營中。第二天又被帶到「司祭長及全體公議會」前審問。
路加的敘述表達出猶太信仰和基督信仰之間的連結;當然在此代表猶太信仰的是「法利塞人」。根據信仰表達,他們比「撒杜塞人」更接近基督信仰的內涵。因為「撒杜塞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也沒有神靈」,人一旦死亡之後,一切就都結束了。根據這樣的觀點,人們便必須質問:那麼梅瑟的法律到底有什麼意義?相反地,「法利塞人」和基督徒一樣,都相信復活。對保祿和基督徒而言,耶穌復活是我們對於自己復活懷有希望的理由,是我們信仰最根本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