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四旬期 第五週 星期四
天主與亞巴郎立約
讀經一:創十七3-9
3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天主又對他說:
4 「看,是我與你立約:你要成為萬民之父;
5 以後,你不再叫做亞巴郎,要叫做亞巴辣罕,因為我已立定你為萬民之父,
6 使你極其繁衍,成為一大民族,君王要由你而出。
7 我要在我與你和你歷代後裔之間,訂立我的約,當作永久的約,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後裔的天主。
8 我必將你現今僑居之地,即客納罕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我要作他們的天主。」
9 天主又對亞巴郎說:「你和你的後裔,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
釋義
《創世紀》十七章一開始敘述,亞巴郎聽到天主向他提出一個要求,並給他一個許諾。天主要求他毫不保留地相信與服從(創十七1);同時,許諾給他一個永久的「盟約」。這個盟約是一個共融的關係,天主將永遠維護這個關係(7);在這個關係中,天主是給予者,亞巴郎是接受者。天主許諾給亞巴郎兩件事:多的無法計數的後裔、永遠佔有客納罕全地。天主的盟約也是和亞巴郎後裔立訂的;同樣的,天主的要求對亞巴郎的後裔也一樣有效:「你和你的後裔,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9)
這段天主和亞巴郎訂立盟約的敘述應該是寫在非常晚的時期,大約在以色列人放逐時期前後。這段敘述的目的是,使被放逐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民、以及從放逐之地返回家鄉的遺民能夠確信,天主要把這塊土地賞賜給他們。但同時也使人民回憶起天主對他們的要求:「你和你的後裔,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這是天主的許諾能夠實現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