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

讀經一:加下七1-2, 9-14

1 事後,又有兄弟七人與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國王命人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法律禁止的豬肉。
2 其中一個,代表發言說:「你想問什麼?你願由我們知道什麼?我們已經準備,寧死不願背叛我們祖先的法律。」

9 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
10 這一個以後,輪到第三個受刑了!在命他伸舌頭時,他就爽快地伸出,且毅然伸開雙手,
11 慷慨地說:「這些肢體是從上天得來的,但是,現在為了他的法律,我不吝嗇這一切,希望有一天從他那裏仍再得到。」
12 國王和他的侍從都驚異這少年人不怕受苦的精神。
13 他死了以後,他們用同樣酷刑處罰第四個。
14 他臨死時這樣說:「深信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可是為你,卻沒有進入生命的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