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五主日
讀經二:格前九16-19, 22-23
弟兄們:
16 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17 假使我自願作這事,便有報酬;若不自願,可是責任已委託給我。
18 這樣看來,我的報酬是什麼呢?就是傳佈福音時白白地去傳,不享用我在傳福音上所有的權利。
19 我原是自由的,不屬於任何人;但我卻使自己成了眾人的奴僕,為贏得更多的人。
22 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
23 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