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讀經二:希七23-28

弟兄們:
23 再者,肋未人成為司祭的,人數眾多,因為死亡阻礙他們長久留任,
24 但是耶穌因永遠長存,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
25 因此,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他全能拯救,因為他常活着,為他們轉求。|
26 這樣的大司祭纔適合於我們,他是聖善的、無辜的、無玷的、別於罪人的、高於諸天的;
27 他無須像那些大司祭一樣,每日要先為自己的罪,後為人民的罪祭獻犧牲;因為他奉獻了自己,只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這事,
28 因為法律所立為大司祭的人是有弱點的;可是在法律以後,以誓言所立的聖子,卻是成全的,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