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信仰團體的生活規則【福音:瑪二三1-12】
1那時,耶穌對民眾和他的門徒講論說:
2「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
3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因為他們只說不做。
4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
5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為叫人看;為此,他們把經匣放寬,衣繸加長;
6他們又喜愛筵席上的首位,會堂中的上座;
7喜愛人在街市上向他們致敬,稱他們為「辣彼」。
8至於你們,卻不要被稱為「辣彼」,因為你們的師傅只有一位,你們眾人都是兄弟;
9也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
10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因為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亞。
11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
12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經文脈絡】
瑪竇在報導了四段耶穌和對手辯論的故事(瑪二二15-46)之後,接著記載耶穌轉而對門徒及民眾說話。這段談話的內容,主要是預告耶路撒冷城中宗教領袖將遭致的懲罰;另一方面,也間接教導基督徒團體應有的生活方式。按照瑪竇福音的編輯,這是耶穌最後一次直接攻擊耶路撒冷的對手們,經文的內容可分為三段:指責對手們的驕傲及虛假,和指出正確的團體生活規則(瑪二三1-12);著名的「七禍哉」言論(瑪二三13-33);預言基督的使徒將遭受猶太宗教領袖迫害 (瑪二三34-39)。其中第一段的內容,就是這個主日的福音內容。
與事實不符的指控?
耶穌首先指責經師和法利塞人「只說不做,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瑪二三3-4)。乍看之下,這個指責似乎與事實不符!因為法利塞人一向以嚴守法律著稱,我們由路加福音「法利塞人和稅吏同上聖殿祈禱」的比喻也看出,法利塞人嚴格遵守法律,按時齋戒,並依規定奉獻什一之物(路十八10-14)。而經師更是法利塞人中地位較高的一群人,他們研究妥拉(法律)加以詮釋,並為猶太人民制定許多生活的規定。
因此,耶穌對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批評,應該不在於他們「只說不做」,而是指控他們只是外在的遵守法律,而這種行為並未將他們引入生命,反而把他們誤導成驕傲的人,只尋求自我的滿足。
真正的生命指引
雖然,耶穌批評法利塞人和經師們態度虛假,但並未否定他們所教導的內容,祂要求群眾實行他們「坐在梅瑟的講座上」所教導的。但是,相對於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教導,基督徒團體更發現,耶穌的言語才是真正的生命的指引,而且「祂的軛是柔和的,祂的擔子是輕鬆的。」(參閱:瑪十一30)
經匣、衣繸
耶穌赤裸裸地指責法利塞人,只在乎在人前獲得光榮面子,不追求天主的光榮:「他們把經匣放寬,衣繸加長,又處處爭奪上座,喜愛人們向他們致敬,稱呼其為『辣彼』。」
經匣是一種很小的木盒,裏面放有一小段「妥拉」經文,猶太人將之繫於額頭和手臂上,表達他們時時記得上主的法律(出十三16;申六8)。衣繸則是指連在外衣上面的繸頭,作用也是在於提醒猶太人時時「想起上主的誡命」(戶十五37-40)。
耶穌指責法利塞人故意加大經匣,加長衣繸,使之更為醒目,並且爭求上座高位及他人的稱讚。對瑪竇而言,這一切是他們尋求自我滿足,「一切都是為叫人看見」,尋求人前的光榮,而非天主的讚賞。
對聽眾的勸言(信仰團體)
福音的第二部分是耶穌直接教導民眾和門徒(瑪二三8-12),要他們不要稱任何人為「辣彼」,也不要稱任何人為「父」。這兩句話的意思相同。雖然耶穌並非受過豐富教育的經師訓練(參閱:若七15),但是在福音中,祂多次被人稱為辣彼,因此這一段經文應該是瑪竇用來教導他的團體的話。大概在瑪竇的團體中已有人自居為「老師」,瑪竇藉此展開強烈的批評。
弟兄(姊妹)的團體
瑪竇把耶穌的教導應用成為團體生活的規則,團體中只有一位「辣彼」,就是耶穌。基督徒團體應該是一個弟兄姊妹的團體,團體中每一位成員完全平等、地位一樣:「你們眾人都是兄弟」。初期教會團體中,基督徒都彼此以弟兄相互稱呼。
這種弟兄(姊妹)般的態度,是真正支持團體生活的基礎。瑪竇把這個理想視為耶穌基督團體的基本了解,基督徒的經師和老師不可自認為高於團體成員,而應該將自己整合融入弟兄姊妹團體之中,成為一位弟兄(參閱:格前十二)。今日教會中的各種服務人員,尤其應該面對這個基本態度作更多的自我反省、批判與悔改。
「謙遜與服務」的領導原則
耶穌教導當時團體中的領導者(當然也包含日後各時代、各地區的領導者),應遵守的團體規則是:「你們當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瑪二三11;參 閱:二十26-27)這個規則的基礎是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瑪二三12)終究而言,整部聖經活生生的信仰正是:天主貶抑高傲的人,而舉揚謙遜者(撒上二7-8;路一52)。在耶穌的教訓中,「自謙」和「服務」的思想清楚地被聯結在一起,凡是如此生活行事者,必能獲得基督和天主的王國作為報酬(瑪十九28;默三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