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九主日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福音:谷二23〜三6】

23有一次,正當安息日,耶穌從麥田裡路過,他的門徒在行路時掐食起麥穗來。
24法利塞人向耶穌說:「你看!他們為什麼做安息日不許做的事?」
25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從未讀過:達味在急迫中和同他一起的人,在饑餓時所作的事嗎?
26當厄貝雅塔爾作大司祭時,達味怎樣進了天主的殿,吃了除司祭外,誰也不許吃的供餅,並且還給了同他一起的人?」
27耶穌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立的,並不是人為了安息日;
28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1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裡有一個人,他的一隻手枯乾了。
2他們窺察耶穌是否在安息日治好那人,好去控告他。
3耶穌對那有一隻手枯了的人說:「起來,站在中間!」
4遂對他們說:「安息日許行善呢,或作惡呢?許救命呢,或害命呢?」他們一聲不響。
5耶穌遂含怒環視他們,見他們的心硬而悲傷,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一伸,他的手就復了原。
6法利塞人一出去,立刻便與黑落德黨人作陷害耶穌的商討,為除滅他。

【經文分析】

馬爾谷福音從第二章開始直到第三章第6節,一連敘述了耶穌和對手之間的五次衝突。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谷二23〜三6,是這一連串衝突事件中的最後兩件。兩個事件都發生在安息日,耶穌的對手都是法利塞人,衝突的原因是關於安息日的法律或關於安息日的理解。我們分兩段來加以詮釋。

一、安息日掐食麥穗(谷二23-28

爭論發生23-24

在一個安息日,耶穌與門徒們走在麥田,門徒們行路時掐食麥穗。根據嚴格的猶太法律詮釋,這樣的行動違犯了安息日的禁令(出二十8-11;申五12-15)。他們的行動的確是具有相當的挑釁意味,看見這事的法利塞人因而指責耶穌,法利塞人的批評其實只能算是正常的、而且可以預期的回應方式。

耶穌的回應25-26

法利塞人的責難當然是基於聖經,面對這個批評,耶穌先引用聖經提出答辯(25-26),然後再引出更深的結論(27-28)。

耶穌以《撒慕爾紀上》第二十一章中達味的例子說明,相對於法律所禁止的事物,祂的門徒享有當年達味的跟隨者的自由。耶穌解釋聖經的方式原是猶太辣彼文學中常見的方法,將舊約的故事都當作後來事物的預像。在耶穌的解釋中,達味是默西亞的預像,因此在達味例子的光照下,人們便明白應該如何滿全法律的要求,耶穌的詮釋當然更說明了法律該如何實現,這些內容綜合於最後兩節經文中。

安息日是為了人27

耶穌在引用達味的例子加以說明後,引出第一個結論:法律應以人為中心。對基督徒的生活實踐而言,以人為中心的詮釋法律方式尤其富有助益,這種方式根本上消解了有關安息日的問題,亦即:在任何衝突之中首先應該注意到人性的基本需求。

「基督徒自由」的來源

經文到了最後(28),才出現基督信仰的動機,其中預設「基督徒的自由」是來自於耶穌。耶穌的態度與行動中顯示出祂是「安息日的主」,此處耶穌使用福音中關於祂的特殊稱號「人子」,表達祂本身具有權威。

耶穌並沒有取消安息日的價值與規矩,而是賦予一個新的、對門徒而言重要的詮釋規則。然而,對祂的對手而言,耶穌的訴求卻是褻瀆了法律的權威,使他們更加仇視耶穌,甚至覺得必須將祂除掉才行,這正是下段經文最後發展出的結果(三1-6)

二、安息日治癒枯手病人(谷三1-6

這段經文敘述一個在安息日發生於會堂的事件,透過「安息日」這個關鍵字使這段敘述和前段敘述緊密相連。

不懷好意的旁觀者1-2

經文一開始,整個注意力就集中在耶穌身上,耶穌以「醫治者」的身分出現。經文預設耶穌治癒的神恩是眾人共知的事實,聚集在會堂的人心中不確定的問題只是,到底耶穌會不會也在安息日治病。在他們眼中,這樣做當然是違反法律的。經文顯示,這些旁觀者不懷好意,因為他們一直在尋找控訴耶穌的理由與機會。這種尋找機會好能置耶穌於死地的陰謀顯示,他們心中早已認定,耶穌早就已經違犯過這樣嚴重的法律了。他們只是苦無能夠直接提告的證據而已。

治癒奇蹟3-5

耶穌完全不考慮策略,而是直接挑釁似地給予治癒。祂提出一個看起來有點脫離具體情境的「根本問題」:「安息日准許行善、還是做惡呢?許可救命、還是害命呢?」(4)問題本身已經包含了答案,這個問題不僅使耶穌的治癒行動合理化,也同時闡明了祂神恩性行動的意義。耶穌的行動是一個「救援」行動,廣義而言更是一個為生命服務的行動。

耶穌提出的問題原本可能引爆激烈的爭論,但在場之人卻都默然無語。耶穌的回應先是「為他們的心硬而悲傷」,其實先知們早已如此控訴過以色列人民(參閱:耶九13-14,十三10)。 然後,耶穌治癒了這位患枯手症的病人。耶穌的治癒行動解決了這個爭論的問題:非常清楚地,對一個病人而言,治癒性的協助具有絕對的優先性,比按著字面遵守安息日法律更為重要。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二28

事實上,對經師而言,立刻對有生命危險的病人施以治療,也是安息日法律允准的例外情形。具體而言,這段經文中所出現的枯手症並非立即危急生命的疾病,因此這個安息日的治癒行動,更強化前面二27節所強調的原則,「安息日是為了人立的,並不是人為了安息日」,當然也只有「人子」耶穌才有如此訴求的權力(二28)。

耶穌的命運(三6

故事的結局是一個充滿敵意的回應:法利塞人竟然和黑落德黨人共謀殺害耶穌。福音作者透過這樣的敘述告訴讀者們,從耶穌公開生活的開始,便已經被逐步帶入悲慘暴力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