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七主日
愛的金科玉律 【福音:路六27-38】
27但是,我給你們這些聽眾說:「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
28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
29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
30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
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32若你們愛那愛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33你們善待那善待你們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因為連罪人也這樣作。
34你們若借給那些有希望償還的,為你們還算什麼功德?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為能如數收回。
35但是,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善待他們;借出,不要再有所希望:如此,你們的賞報必定豐厚,且要成為至高者的子女,因為他對待忘恩的和惡人,是仁慈的。
36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
37你們不要判斷,你們也就不受判斷;不要定罪,也就不被定罪;你們要赦免,也就蒙赦免。
38你們給,也就給你們;並且還要用好的,連按帶搖,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們的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升斗量,也用什麼升斗量給你們。
經文脈絡
路加所記載的耶穌的「平原言論」(路六20-49)共有三個大段落,首先是「四個祝福與詛咒」(20-26),其次是關於「愛仇」的教導(27-38),接著是關於自我批評的「比喻」(39-46),最後是整段教導的結語(47-49)。這個主日的福音主要是關於「愛仇」的教導,但也含有一些其他的主題(路六27-38)。
愛仇(27-28、32-35)
這段經文最主要的重點是關於「愛仇」的教導。我們首先要注意耶穌發言的對象是他的門徒(六20),因此對路加而言,「愛仇」並不是一般普遍性的原則,而是耶穌的門徒(基督徒)特殊的生活態度。基督徒雖然經驗到天國臨在的事實,但是天國的臨在並沒有將現實生活中的苦難與考驗完全去除,這一點對初期教會而言尤其真實。初期基督徒團體在當時社會中是缺乏特殊保護的、弱勢的、遭受壓迫的團體,基督徒的仇人是比較強勢的、握有權勢的團體。路加對生活在這種具體環境中的基督徒提出耶穌的教導:他們應該愛他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他們的人,祝福詛咒他們的人,為毀謗他們的人祈禱(27-28)。對於遭受迫害的人而言,他們最後所能做的回應就是「為迫害他們的人祈禱」,路加也在他的作品中提出耶穌(路二三24)和斯德望(宗七60)作為最好的榜樣。
「愛仇」是與一切人平安共處
注意到路加當時所處的具體環境,讀者便可瞭解,這段經文中所提到的愛仇的「愛」並不是一般的情愛之「愛」,並不要求在情感上特別的表達;只有如此愛仇才是可理解的。愛仇其實就是一個人面對他人應有的基本態度(參閱:申六5;肋十九18),雖然面對著張力與考驗,仍能和他人平安共處。當然,這個態度必須超過人性基本的自然傾向,所以耶穌說「如果我們只愛那愛我們的,或者只善待那善待我們的」,就毫無特殊之處(32-33)。
「基督的愛」使基督徒有愛的能力
耶穌的門徒必須超越人性的層面進到更深的層次,這個要求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耶穌的臨在與參與;基督徒永遠不可忘記,在我們和所謂的仇人之間還存在著一個第三者,一個更重要的角色:耶穌基督。由於我們從耶穌(天主)領受了豐富的愛與寬恕的經驗,我們才得到愛的能力,因而能掙脫「報復律」的桎梏,超脫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惡性循環。當我們和耶穌一起走向他人時,仇人就不再是仇人,我們都是基督內的弟兄姊妹。
放棄抵抗(29-30)
耶穌在提出愛仇的教導之後,緊接著要求門徒面對任何不當待遇都放棄抵抗的權利(29-30);類似的教導也出現在瑪五39-42以及「十二宗徒訓誨錄」中。這個教導使愛仇的言論得到具體的指示,也反映初期基督徒具體生活的社會狀況,他們是缺乏保護、遭受迫害的一群,愛仇成為他們生活中常常面對的課題。
倫理的「黃金規律」(31)
耶穌要求門徒愛仇、放棄一切抵抗,並非為了息事寧人,避免更大的報復,而是具有非常深刻的理由:「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31)這句話從十八世紀起就被稱為基督徒基督徒倫理的「黃金規律」,是對於任何報復行動最絕對的批判。天主對人的態度是基督徒倫理觀最深的根源,他們經驗到天主不斷地寬恕,從不施以報復;每個人都希望別人像天主一樣對待他,因此他們也應該如此待他人。
慈悲的呼籲
這段福音中有一個和「黃金規律」相互呼應的句子:「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36)。舊約傳統對於猶太子民最深的召喚,就是肖似天主(參閱:肋十九2、18),「慈悲」是猶太傳統關於天主的特質的描述之一,路加福音對天主的慈悲有特別豐富的描寫(參閱:路十五),並使之成為基督徒的基本生活態度。
不要判斷與彼此贈與(37-38)
在慈悲的呼籲之後是兩個具體的教導:不要判斷他人,與彼此善待。不要判斷他人的意思就是不要任意給人貼上標籤,或者強行歸類。基督徒雖然能夠而且必須強調信仰的價值觀,但仍應保留他人自由抉擇的權利;唯獨天主有判斷人的權利,誰若判斷他人,便是僭越天主的地位。
福音經文最後使用一個商人交易的圖像說明人們應該彼此善待。銷售穀物的商人大方的將東西送給買主,象徵天主的愛勝過法律。耶穌透過這個比喻說明人們不可惡毒地彼此報復,而應該彼此善待以表達出天主無限的愛,因為彼此善待之中,人也更深刻的體驗他們由天主所得到的恩寵。
綜合反省
這段經文中蒐集了耶穌不同的教導,耶穌教導他當時的聽眾,也教導今日的基督徒「愛仇」。乍看之下這是一個過份的要求,但是基督徒蒙召的最高目標是肖似天主,「像天父一樣慈悲」。我們在生活中所經驗的天主的愛,引領我們超越我們的能力,超越本性的限制,達到天主創造我們的最終目標:和天父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