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堂內不要鸚鵡

 

許多人對於德國巴伐利省的歐貝拉美爾高(Oberammergau)鎮,一定不陌生。當鎮民扮演出名的復活劇的年份,會有萬千的觀眾前來欣賞 *。雖然四面八方的人來此欣賞,可是演員必須是此鎮住民,或至少居留許多年的人,才有資格,這是此鎮的無上特權。

劇中人有:主基督、宗徒、聖母、比拉多、黑落德等人。但是劇中人尚有數百男女和小孩組成的人群,他們在劇中有時講話,有時一齊呼喊。由從扮演基督的斐辛吉(Anton Presinger)到最年幼的演員,每人都盡心竭力的扮演個人充當的角色,使這個復活劇產生不尋常的效果,而能深深感動人心。這樣一來,演員們個個認真,才正是編劇者所企望的。

 現在我們設想一下,在理論上雖屬可能,而在事實上,我認為大概不曾發生過的事。假設有一天,斐辛吉(Anton Presinger)只帶著一個小孩子上台。斐辛吉扮演基督,由於缺少演員,他也代替聖母、伯多祿、比拉多以及其他演員;而這唯一的小孩則代替群眾講話。這樣能算是演復活劇嗎?在某種觀點下,可以說是的;因為劇本中的每一個字都道白了出來。可是明顯的,這樣的表演不足以表達編劇的理想。劇中的字雖然都有了,可是意義卻沒有表達出來,並且劇中的「美」和「情」大部分也都漏掉了。

同時,應在劇中表演的鎮民怎樣呢?他們都在場,都在戲台上;但他們行動非常古怪。有的只是凝視著,好像做白日夢。也有的在靜靜地讀著自己的書。很多人的書內有復活劇劇文,可是也有人拿著哥德的劇本或席勒的詩——當然,這是美妙的讀物,然而,卻不是復活劇。最特殊的一件事,就是這些鎮民,沒有一個人講話。事實上,他們雖然各有其應扮的角色,可是從始至終,他們全都沒有開口。假使你親眼看到了這場復活劇——只有主角和一個小孩子講話,其他全體演員,雖然在台上,卻一句話不講——你不覺得這實在太奇怪了嗎?

*譯者按:歐貝拉美爾高鎮,位於德國慕尼黑西南方約45英哩,居民常不到五千人。居民除靠每十年一次復活劇的演出,獲得大量的觀光收入外,平時多業木雕與象雅雕刻。該鎮建築物的牆上,多繪有聖經故事壁畫,而尤以教堂和戲院的聖經故事壁畫最為出色。復活劇(Passion Play譯者把它譯為復活劇,而不譯為苦難劇。)是1633年開始的,每十年上演一次。劇長八小時,演員高達一千二百人。所以扮演的原因,據說是1633年前,附近發生大瘟疫,疫後鎮民為表示感恩,乃許願每十年上演一次全鎮動員的復活劇。請參閱《傳記文學》,(第十五卷.第六期)頁69-73頁,陳記瀅著,<奧伯拉摩皞的宗教劇>一文。

全是演員

如同我剛剛所描寫的,直至最近,每個主日在我們許多教堂裡,就可以看到類似的情形。你若仔細想,這情形真是奇怪。世間「天主之城」(教會)所演的復活劇,正與歐貝拉美爾高鎮相似。雖然任何人都可以觀看,但是只有教會的子民才有資格扮演。教會之劇就是彌撒,有資格扮演的人就是領過洗的教友 *

當教會寫她的劇本時,不只為扮演基督的人寫的,也為其他的人所扮演的角色,包括群眾的部份。在彌撒中,扮演基督的是神父,當然,他的角色是主要角色。可是,就整個劇本而言,神父的角色並非全部劇情。尚有群眾或說或唱的角色;而這些角色,按其性質和來源,有的還需要呼喊呢!

彌撒中有所謂「歡呼」的短句——或表同意、或表讚許、或表鼓勵。這些呼聲,正表示對進行中的事蹟感到有趣或感到興奮!這些歡呼,使群眾由旁觀者而變為確實參與行動的演員!

可是在許多的教堂裡,除了一個輔祭的小孩子,就沒有別人歡呼。應該發出歡呼的人都在,可是他們的表現很奇怪。有些人只有凝視著,像是做白夢。其他在靜靜的看書,大部份含有彌撒經文,可是也有的是某位聖人或某位神父的著作——固然這也是很好的祈禱,然而卻不是彌撒。最奇怪的就是這些人,沒有講一句話。雖然,他們是扮演其中角色的演員,卻從頭至尾始終靜默。

當你看到只有一個主角和一個小孩子發言,而其他的人雖然在場,卻一言不發,你不覺得這種情形實在太奇怪?不覺得需要改善嗎?

也許你不覺得有必要。那是因為你已習以為常了。你的父母、祖父母,多少代以來就是如此。這種奇怪情形由來已久,人們不疑有他,不假思索地就接受了,並視之正常。

怎麼會形成這種情形,當然有種種歷史的理由可以解釋,但是我們在這裡並不想抱怨任何人,我們只說這種情形確實發生過。可是如果你鄭重地推敲一下那種情形,你一定會看出:發生那種情形實在是可惜。也一定會看出:這種情形越早改善越好。

對於敬拜天主的事,首重真誠——還有什麼能比「造作」與「偽裝」的氣氛最不能用來敬拜天主的呢?可是偏偏不少這種成份就潛入了彌撒中。比如,在某一部份,按原意神父是向參加的大眾說的,我們就不該把它看成只向輔祭一個人說的。有的部份,按原意,神父講話,是向所有參加的人要求回答,那麼全體就該當回答。

如果是要大家回答的,而實際上只有一個人回答,這就不太真誠了。正如歐貝拉美爾高戲台上的一個小孩子算不得群眾,教堂裡輔祭的一個小孩子也算不得全體教友。不拘我們如何假裝他代表全體教友,他也算不得「是」全體教友。說他代表群眾,做他們的代言也解決不了困難。他即使用盡全力去喊,也不能發出「群眾的效果」。事實上這仍是「造作」。

另外,教會從來沒有委派輔祭兒裡作群眾的代言人。神父卻是教會所委派的群眾代言人:他的晉升聖職,就是要他在敬拜天主時,在人群中做主祭,並且其中有些部份的確是以全體群眾的名義而祈禱。但是教會卻從來沒有祝聖一個小孩子,叫他做群眾的代言人;在彌撒某些部份,群眾應該為他們自己講話。有些時候,神父向他們講話,他們也應該回答神父;有些時候,他們應該向天主講話。如果他們推諉,想弄個小孩子替他們就行了,這不合乎彌撒經文原意。

自從這個世紀開始以來,人們越來越覺悟到沒有按著彌撒禮儀為我們原來所擬定的方式去舉行彌撒禮儀。神學家常說:彌撒不只是基督的祭獻,也是教會的祭獻;他們又提醒我們,教會不只是聖職人員,也包括教友群眾。

所以,不只是神父舉行彌撒,而是教友與神父一齊舉行彌撒。但是不知怎的,這一結論並未實行到家。教友對彌撒的態度,好像是說舉行彌撒是神父自己的事,他們來只是當神父一人舉行彌撒時、望望、看一看、或者私自禱告。

如果研讀一下彌撒經文,可以找到很顯明的句子,說是教友與神父共同獻祭:「各位教友,請你們祈禱,願全能的天主聖父,收納我和『你們』共同奉獻的聖祭。」同樣,有些話是向教友說的,也備有應「由教友」來回答的文句;而且有些話,除非由教友說或唱,不然就毫無意義了。歷史證明,從前本來就是由教友說或唱的。

之後,逐漸有幾個國家的神父和教友們開始改善,剷除上述的「造作」和「偽裝」。神父們鼓勵教友擔任他們在彌撒中應做的事;彌撒禮儀開始生氣,開始真誠。於是,大家合唱的彌撒和對話的彌撒,以各種方式出現了。

當時教會當局為了防範弊端與歪曲事態發生,曾一度干預,因為在那年代,這都是新奇的事。然而教宗碧岳十世,已規定了一個基本原則:說教友應「主動地」參與禮儀。碧岳十一世也對「主動地參與禮儀的人數太少」而為之嘆息。碧岳十二世則闡述了教友主動參與彌撒的神學根據,並且贊成培養教友主動參加;而且在他即將逝世之前,命聖禮部於教友主動參與彌撒的方式,作了詳細的指示。

最後,教宗若望廿三世為使天主教會在各方面的活動,都能與時代並駕齊驅(Aggiornamento),召開了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大公會議召開不久,參與大公會議的教長們便決定了:他們應作的第一件事,就是革新教會的公共敬禮──禮儀。

經過了一陣埋頭苦幹和反覆辯論,大會終至1963年12月4日,公佈了「禮儀憲章」。這個憲章是大公會議的初果(是第一個憲章),無疑的,也是教會歷史上極為重要的一份文獻。它所達到的遠程效果,會遠比我們現在看得到的為多。為實現本憲章的一切理想,需要不少年月。

不過此憲章所含有直接可行的目標,已經多多少少地付諸實行。相信假以時日,必能實行得更為完整。禮儀憲章第14號充份說明了大公會議對禮儀革新的首要目的:「慈母教會切願教導所有信友,完整的、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禮儀,因為這是禮儀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眾藉洗禮而獲得的權利和義務,他們原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獲求的民族(伯前二9)』(見《梵二大公會議》禮儀憲章NO.14 )

很明顯地,教會現在願意教友們在彌撒中自己應答。並且不是偶爾這樣做,而是每次參與彌撒都應如此。

禮儀憲章第27號說:「如果禮儀本身的性質,含有團體舉行,並需要信友在場主動參與的意味,則應該盡可能強調此點,要比個人或幾乎等於私下的舉行為優先。」除非無人參加的彌撒比有人參加的彌撒有更充分的理由,才能舉行。

*彌撒當然並不僅是過去事蹟的表演;彌撒之重演基督的聖死與復活,意義尤為深遠。但它也有幾點與復活劇相似,所以我這種比較也總算有些根據。

困難

有好多教友從小就慣於在彌撒中靜默,一下子把他們的積習改過來可不容易。因為參與彌撒,不只意味著外在行為的改變,而最主要的是思想或心境的改變,也就是說從內心裡相信:在彌撒中對答是正確的,這樣做才合情理。

有許多人不願對答,因為他們想,出聲說出來和靜靜的在心裡說,天主不是同樣的都懂嗎?如果一個人在心裡說:「我們讚美祢,顯揚祢」,這還不夠嗎?如果每人大聲說出來,天主不會因此聽得更清楚呀!分別也只是從前靜靜的、平平安安的,而現在則是吵吵鬧鬧而已。假使神父願意回應他的聲音大,他也可以用別的方式。比如他可以給輔祭的小孩一個麥克風,把音量調得大大的,再叫小孩子向麥克風大聲喊,不就行了嗎?或者假如神父喜歡,他乾脆放一個錄音機,將教友回答的話,自行先錄好,爾後再教小孩子在該回答的時候,按一下播放器的按鈕即可。

這樣一來,聲音效果是不錯。可是這仍舊和過去的偽裝一樣,只不過更明顯就是了。因為過去群眾是在靜默之中不做他們應做,現在則是在吵鬧之中不做他們應做的。

機器並不算回答。但人們如果只是喊叫,卻像擴音器一樣心裡空空的,那麼他們的喊叫之聲,也並不比擴音器有更高的崇拜天主的價值。

誠然,不是話的「聲音」光榮天主──而是話的「意思」;話的意思應該是群眾自己所了解和自己所願意說出來的。錄音機的確可以發出說話的聲音──一群鸚鵡也可以發出說話的聲音。但二者都不能自己了解,也不能自己形成自己的意義。而是由說的話來表達。只有真實的人才可以辦到。而且人不應作機器或鸚鵡;假如人作機器或鸚鵡,那不只愚笨,而且也貶低了有理性的人的尊嚴。

 那麼答案應該是什麼呢?唯一的答案,便是在教堂裡的群眾必須了解他們所說的話,必須口而誦,心而維。而且是人們的話裡意義越豐富越好。

現在(彌撒),教友說的既然都是本國語言,至少表面的意思,通常都相當清楚;然而有些句子很短,在教友們看來,好像沒有什麼內容。如果只看短句表面的意思,可能真的沒有什麼內容。不過我們應該知道,有些句子是經過了很長的一段歷史過程,有著很廣泛的背景;知道這些句子的歷史和背景的人,便了解其含意的深度。這些句子的含意比實際現在的語詞更有份量的多。有些句子是取自聖經中的話,若知道其聖經出處的上下文,便能喚起各種極深豐厚的意義。有些句子是來自教會歷史重大事件而進入彌撒中的;所以這些句子的真意與其乍看之下的意義,自有某些程度上的不同。

了解彌撒中對答句的來源與背景,實在非常有益,因為只看其表面的一點意思,群眾說了一次又一次,那很危險又要變成習慣的例行公事了。相反的,假使弄清楚這些句子涵意極其豐富,人們用的時候便會在不同的場合下,想起不同的涵意,那麼他們也就會對這些句子常常感到興趣。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在下面的篇幅中,企圖探討各種短句所包括的含意,和其在彌撒中對於現今情況的關係。我們對這些句子越了解,就越能從其中得到益處和增進虔誠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