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祿書信
當冬季來臨、旅行危險之時,保祿便利用時間寫信給他所建立的不同信仰團體、朋友、甚至他所不熟悉的信仰團體(羅馬),他所採用的語言是希臘文。
長久以來的傳統認定,新約中有十四封書信是保祿所撰寫的;然而,今日大家已普遍接受,保祿並非《希伯來人書》的作者。關於其餘的十三封書信,也僅有七封毫無爭議地被認為是保祿的親筆信:《得撒洛尼前書》、《格林多前書》、《格林多後書》、《迦拉達書》、《羅馬書》、《斐理伯書》、《費肋孟書》。
《斐理伯書》、《費肋孟書》、《哥羅森書》、《厄弗所書》一般稱為《獄中書信》,因為傳統上一直認定它們分別是保祿在兩次坐監之時所寫:《斐理伯書》寫於57年他在厄弗所 坐監之時,而其他三封信則是他於62-63年間,被監禁於羅馬時所寫。《弟茂德前書》、《弟茂德後書》和《弟鐸書》通常稱為《牧函》,因為其內容主要是針對牧者的教導。
有些學者懷疑保祿是否真的是《得撒洛尼後書》、《哥羅森書》、《厄弗所書》、《弟茂德前書》、《弟茂德後書》和《弟鐸書》等六封書信的作者,他們主張這些書信是出自保祿的學生之手,他們接受了保祿的思想而寫下上述作品。通常我們稱這情形為「託名作品」(Pseudographology),在聖經或古典文學中這本是常見的文學現象。例如:聖經中的頭五部作品通常被歸在梅瑟名下,而被稱為《梅瑟五書》;而古典希臘名著Iliad和Odyssey則被認為是荷馬(Homer)的作品。
即使有人懷疑這些書信的作者是否真是保祿,然而,所有這十四封傳統上歸於這位偉大宗徒的作品對於教會的重要性,並不因此遭致任何減損,因為它們是新約中最古老的作品,其中許多甚至寫於福音書之前。保祿大約於50-51年間在格林多寫下《得撒洛尼人前書》,而最古老的福音 ─ 《馬爾谷福音》 ─ 大概完成於65-70年間;因此,保祿是第一位談論基督的作者。
所有書信的主要以及根本主題都是耶穌基督,保祿宣稱自己是祂的「僕人」(羅一1)。他是如此廣泛地融入基督內,以致於他寫道:「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二20)基督是保祿更豐富的「自我」。
教會被表達為「奧秘的身體」(格前十二12-27);至於提到基督的母親時,保祿只間接地提到:耶穌「生於女人」(迦四4)。
然而,保祿的寫作風格缺乏古典文學作家的優雅,保祿在《格林多後書》中承認:「縱使我拙於言詞,卻不拙於知識」(格後十一6),也提到有人說「他的書信 …… 嚴厲而又強硬」(格後十10)。他的書信中常常出現文法的不一致性(anacolutha)、突然插入的語句(parentheses)、省略(elision)、不規則的格式(irregular syntax),有時他的句子過於沈重冗長。保祿應該會非常同意Epicteus所說的:「關於建構優美的語句,我留給其他人去做。」
保祿作品的特殊風格是充滿了重複出現的對立性主題:「亞當 ─ 基督」(羅五14-21)、「血肉 ─ 精神」(迦五16-25)、「文字 ─ 神」(格後三6)、「信仰 ─ 功行」(羅三4)、「智慧 ─ 愚蠢」(格前一18-25)、「軟弱 ─ 剛強」(格後十二7-10)、「奴隸 ─ 自由」(迦五1-13)、「舊人 ─ 新人」(羅六6;格後五17)。他也常常採用生動的比喻表達自己的思想:運動(格前九24)、植物生長(格前三4-8)、建築物(格前三9)、人類身體(格前十一3)、父性或母性(得前二3-12)以及禮儀崇拜(格前三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