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祿書信所顯示的保祿人格特質(3)

保祿是基督特別揀選的工具(參閱:宗九15),執行祂的使命。他認為宣講基督是一項非常獨特的義務:「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16)他生命的目標就是宣講福音。對他而言,只要福音被宣揚了,其他的一切都無所謂,即使有人為了自己的好處,或者甚至為了陷害保祿才宣傳福音,也沒關係:「有些人宣講基督,固然是出於嫉妒和競爭,有些人卻是出於善意;這些出於愛的人,知道我是被立為護衛福音的;那些出於私見宣傳基督的人,目的不純正,想要給我的鎖鏈更增添煩惱。那有什麼妨礙呢﹖無論如何,或是假意,或是誠心,終究是宣傳了基督。為此,如今我喜歡,將來我仍然要喜歡。」(斐一15-18)

保祿完全明白,宣講福音所需要的勇氣唯獨來自於天主的恩寵(參閱:格後三4-5),因此他向天主祈求這樣的恩典:「要醒寤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也為我祈求,使我在開口的時候,賜我能說相稱的話,能放心大膽地傳揚福音的奧祕 ─ 為這福音我竟作了帶鎖鍊的使者 ─ 使我能放心大膽,照我應該宣講的去宣講。」(弗六18-20)

他對福音的獻身漸漸地吸收了他整個的生命和全部的力氣:「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格前九22-23)

因此,他宣告支持他執行宗徒職務的原則:「我們既蒙垂青,獲得了這職務,我們決不膽怯;反而戒絕了一切可恥的隱瞞行為,不以狡猾行事,也不變通天主的道理,只是藉著顯示真理,在天主前將我們自己舉薦於眾人的良心。」(格後四1-2)

他向得撒洛尼人敘述自己宣講的理由是:「你們也知道我們來到之前,曾在斐理伯吃了苦,受了凌辱;可是依靠著我們的天主,我們還有勇氣,在艱鉅的格鬥中,給你們宣講了天主的福音。我們的講勸並不是出於幻想,也不是出於不誠,也不是在於欺詐;反之,我們是被天主考驗合格而受委託傳福音的人;我們宣講,並不是為取悅於人,而是為取悅那考驗我們心靈的天主。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之辭,就如你們所知道的也沒有託故貪婪,天主可以作證;也沒有向任何人尋求過光榮:沒有向你們,也沒有向別人。」(得前二2-6)

沒有任何東西能阻撓保祿的步伐,不論種族、國家或個人都不能威脅強迫他。他以同樣無法禁止的方式向他的猶太同胞、希臘人、羅馬人、文明人、與未受過教育的人宣講;他吸引在甲板上從事粗重工作的格林多人,也同樣吸引聚集在阿勒約帕哥談論哲學與宗教的希臘哲學家(參閱:宗十七18-21),他吸引斐斯托總督,也同樣吸引阿格黎帕王(參閱:宗二六2-29),甚至那些負責看守他的獄卒(參閱:宗十六27-34)。當他們打他、侮辱他、迫害他、將他投入監獄 ─他多次從中脫離(宗十六23-27)─ 他也從不停止福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