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基督的宗徒 -「愛是人類生命真正的財富」

林思川神父編譯

 (九月10日教宗在梵蒂崗保祿六世大廳公開接見時的演講內容)

親愛的弟兄姊妹:

上星期三(九月3日),我介紹了保祿生命中重大的轉捩點。在與復活的主相遇之後,耶穌進入他的生命,並將他由迫害者轉變成宗徒。這個相遇刻劃出他福傳使命的起點。保祿無法再像過去一般生活,現在他感到被主託付使命,以宗徒身分宣揚祂的福音。

這正是他生命新的情況,成為基督的宗徒,也是我今日願意談論的主題。根據福音,我們通常將宗徒的頭銜等同於那「十二人」,亦即那些耶穌生命中的同伴,常常聆聽祂的教導的人。然而,保祿也感受到自己是真正的宗徒,因此,保祿關於宗徒使命的概念清楚地並不受限於「十二人的團體」。明顯的,保祿能夠區分他與「那些在他之前當宗徒的人」(迦一17)的情況:他承認他們是一個整體,在教會生命中具有特殊的地位。然而,眾所周知,保祿也認為自己是在嚴格意義之下的一位宗徒。的確,在基督徒起源時期,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飄洋過海、長途跋涉,僅僅以宣揚福音為目標。

宗徒地位的概念被限制於「十二人團體」主要來自聖路加的《宗徒大事錄》(宗一~二26,六2)。保祿關於宗徒地位的概念明顯地超過於此。事實上,保祿在《格林多前書》描述復活主顯現時,便清楚地區分「十二人」和「所有宗徒」為兩個不同的團體(參閱:格前十五5、7)。保祿在同一段經文中,接著繼續謙遜地稱自己是「宗徒中最小的一個」,將自己比擬為一個「流產兒」,並肯定自己「不配稱為宗徒,因為我迫害過天主的教會。然而,因天主的恩寵,我成為今日的我;天主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我比他們眾人更勞碌;其實不是我,而是天主的恩寵偕同我。」(格前十五9-10)

這個流產兒的隱喻是極度謙遜的表達;在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也發現相同的情況:「我是所有人中最小的一位,我是一個流產兒;然而,我將成為某種人物,如果我達到天主。」(九2)這位安提約基雅的主教由於預先看見這種極不相稱的轉換,而在即將面臨殉道死亡時所說的話,正是保祿關於自己獻身宗徒使命所說的:天主恩寵的豐碩果實在此清楚地顯示出來,祂知道如何將一個一無是處的人轉變成榮耀的宗徒。從迫害者變成教會的建立者―根據福音的觀點,這是天主在公認被棄絕者的人身上所做的。

根據保祿的概念,天主從他、以及從其他宗徒成就了什麼?他的書信中出現構成宗徒的三個主要特徵。第一、必須「看見過主」(參閱:格前九1),也就是有與主相遇的經驗,並因此決定了自己的生命。他以類似的方式在《迦拉達書》寫道:經由天主的恩寵,與祂的聖子的顯現,而蒙召向外邦人宣傳福音(參閱:迦一15-16)。簡單言之,是主建立了宗徒職務,並非人自己想像出來的。人不能使自己成為宗徒,而是被天主形成。因此,宗徒必須不斷地與主相連。保祿並非隨性地說自己「蒙召為宗徒」(羅一1),因為這「並非由於人,也並非藉著人,而是由於耶穌基督和使祂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父」(迦一1)。這是宗徒的第一個特徵:看見過主,並被祂召選。

第二個特徵是「被派遣」。事實上,「宗徒」這個字希臘原文的意思就是「被派遣、被命令」,亦即大使或攜帶訊息者。因此,他的行動必須如同被賦予使命者,或代表授權者。正因為如此,保祿描述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宗徒」(格前一1;格後一1),也就是代表祂完全進行祂的服務。因此,保祿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羅一1)。這個概念同樣地另有其起源,亦即天主在耶穌基督內的原初性。人對耶穌有完全的義務,在一切之上必須強調的事實是,人從耶穌那裡接受使命,並以祂的名義完成,而完全不顧及個人的喜好。

第三個特徵是執行「宣揚福音」,並產生建立教會的結果。事實上,「宗徒」頭銜並非、也不可以只是一個榮譽頭銜;擁有這個頭銜的人必須具體地、甚至戲劇性地負起責任。保祿在《格林多前書》中大聲嚷嚷:「我不是宗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內所建的工程嗎?」(格前九1)在《格林多後書》中他有類似的宣稱:「你們就是我們的薦書……是我們供職所寫的基督的書信: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以生活的天主聖神」寫的(格後三2-3)。

如果金口聖若望說保祿有如「一個鑽石靈魂」(Panegirici, 1,8),我們無須驚訝,他還繼續說:「就如火經由其他燃燒物質而增強……同樣地,保祿的話也引導所有與他有關的人,包含他的敵人們,使他們被他的言語所擄獲,成為他們精神火焰的營養。」(Panegirici, 7,11)這說明為什麼保祿將宗徒描述為「天主的合作者」(格前三9;格後六1),祂的恩寵與他們一起工作。

保祿使我們看出真宗徒的一個典型因素,就是福音與福傳者之間有一種等同的關係,二者有相同的命運。事實上,沒有人像保祿一樣強調,宣揚基督的十字架就如同「絆腳石」和「愚妄」(格前一23),許多人以不瞭解和拒絕回應之。當時的確是如此發生的;如果今日也發生同樣的情形,我們不必驚訝。宗徒也分享這個命運,在人前顯得有如「絆腳石」和「愚妄」;保祿明白這一點,這是他生命的經驗。

保祿略帶反諷意味地寫信給格林多人說:「我以為天主把我們作宗徒的列在最後的一等,好像被判死刑的人,因為我們成了供世界、天使和世人觀賞的一場戲劇。我們為了基督成了愚妄的人,你們在基督內卻成了聰明的人;我們軟弱,你們卻強壯;你們受尊敬,我們受羞辱。直到此時此刻,我們仍是忍饑受渴,衣不蔽體,受人拳打,居無定所,並且親手勞碌操作。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迫害,我們就忍受;被人誹謗,我們就勸戒;直到現在,我們仍被視為世上的垃圾和人間的廢物。」(格前四9-13)這是保祿宗徒生命的自畫像:在天主祝福以及福音恩寵使者的身上,喜樂更勝於一切苦痛。

再者,保祿分享與他同時期的斯多葛學派的哲學概念,強調在各種苦難折磨中保持堅忍;但是保祿更超越單純的人性主義觀點,而倚靠天主與基督的愛的能力:「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是困苦嗎?是窘迫嗎?是迫害嗎?是饑餓嗎?是赤貧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正如經上所載:『為了你,我們整日被置於死地,人將我們視作待宰的群羊。』然而,靠著那愛我們的主,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大獲全勝,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亡,是生活,是天使,是掌權者,是現存的或將來的事物,是有權能者,是崇高或深遠的勢力,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相隔絕,即是與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之內的愛相隔絕。」(羅八35-39)正是這種確信,這樣的喜樂,將保祿引入這一切事件中:任何事物都不能將我們與天主的愛隔絕,這個愛是人類生命的真愛。

就如我們所看見的,聖保祿將自己整個人、整個存在都給了福音,我們可以說一天二十四小時,從不間斷!而且,他懷著忠信和喜樂執行自己的使命,「為的是總要救些人」(格前九22)。雖然保祿知道,面對自己所建立的教會,他就有如父親般的關係(參閱:格前四15),甚至如同母親一般(參閱:迦四19);然而面對他所建立的教會,保祿採取毫不保留的服務態度,極為感人地說:「這並不是說:在信仰方面我們願管制你們,而是說:我們願作你們喜樂的合作者,因為你們在信仰上已站穩了。」(格後一24)這永遠是任何時代基督宗徒的使命:成為真實喜樂的合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