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與其他的宗徒

方濟會大溪初學團體編譯

                                                       (9月24日教宗於公開接見朝聖者時,繼續關於聖保祿生平與思想的要理講授)

親愛的弟兄姊妹:

今天我願意講述的主題是聖保祿與在他之前跟隨耶穌的宗徒之間的關係。從保祿如何捍衛福音真理,我們看出他們之間的關係是相互尊重及坦誠相待。雖然保祿與納匝肋耶穌為同時期的人物,但是在耶穌公開生活期間,保祿從沒有機會與祂相遇。因此,在往大馬士革路上的光照事件之後,保祿察覺到有需要去拜訪基督師傅的初期弟子,因為他們蒙召選,要把福音傳遍地極。

在《迦拉達人書》中,保祿作了一個重要的報導,敘述他與「十二人」中的部分成員接觸並保持聯繫的過程,特別是刻法(阿拉美語解為磐石,教會建在其上)、「主的兄弟」雅各伯以及若望(參閱:迦一18、19,二9)。保祿毫不猶豫地稱他們為教會的柱石。

更重要的是他與刻法(伯多祿)在耶路撒冷的會晤。保祿在他那裡停留了十五天,向他請教關於復活主在世的生平(參閱:迦一19),因為是這位耶穌,在保祿前往大馬士革路上把他抓住,徹底改變了他的生命:由天主教會的迫害者到成為宣揚默西亞天主子信仰的福傳者(參閱:迦一23)。

保祿在大馬士革路上與主相遇後的三年中,到底得到了什麼有關耶穌的資訊?在《格林多人前書》中,我們看到兩段經文,講述保祿在耶路撒冷所學會的核心要素,成為構成基督信仰傳統不可或缺部分。他以非常隆重的方式述說,他所傳揚的正是他所接受的:「我當日把我所領受而又傳給你們的。」(格前十五3)

所以,他堅持他所領受的,並忠信地傳授給新的基督徒。這些不可或缺的因素是有關聖體聖事及復活的信仰。這些文本,在耶穌升天後不久就穩固地成形:「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 ……」(格前十五3-4)

讓我們一步一步討論:對保祿而言,耶穌在最後晚餐的談話(格前十一23-25)是教會生活的中心。教會就是在這個中心上建立起來,以這個方式成為自己。此外,為保祿的神學及他所有的思想而言,這些話對保祿跟耶穌的個別關係造成重要影響。一方面,這些話證實聖體聖事光照了十字架的詛咒,把它變為恩寵(迦三13-14);另一方面,這些話解釋了耶穌死亡及復活的深度。耶穌建立聖體聖事時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的」;這句話中的「為你們」,在保祿的書信中變成「為我」(迦二20)及「為眾人」(格後五14)。「祂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的「為我」是個人化的,因為是他自己被耶穌認識及愛。這個「為你們」成為「為我」及「為教會【她】」(弗五25),祂十字架上的贖罪祭,是為眾人(羅三25)的。透過聖體及在聖體內,教會被建立並確認自己為「基督身體」(格前十二27),並且每天由復活主的神所滋養。

另一段流傳給我們有關復活的經文,採用強調忠信的相同格式。保祿說:「我當日把我所領受而又傳給你們的,其中首要的是: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格前十五3-5)。在這個傳授給保祿的傳統中,他用了一個「為我們的罪」的說法,強調耶穌自我奉獻給天父,是拯救我們免於罪惡及死亡。從這個自我奉獻,保祿生動地刻劃出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因為他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他內成為天主的正義。」(格後五21)「因為你們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賜:他本是富有的,為了你們卻成了貧困的,好使你們因著他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格後八9)我們在這裡回想馬丁路德還是奧思定會會士的時候,對這句弔詭的話的註釋:「這就是給予罪人恩寵的偉大奧蹟:透過可奇的交換,我們的罪不再是我們的,而成了基督的,而基督的正義,不再是基督的,而是我們的。」(聖詠註釋1513-1515)藉此,我們獲得拯救。

教會最初的宣講都是口耳相傳;應該注意到當時所用的字眼是「現已復活」(has risen),而不是「曾經復活」(rose),雖然後者較合邏輯,更靠近「曾死」、「曾被埋葬」等。選擇用「現已復活 (has risen)」這個字眼,為了要強調基督的復活直到如今都一直在影響著信徒。我們可以這樣表達:祂現已經復活,並繼續生活在聖體與教會中。所以全部聖經都在證實基督的死亡及復活,因為「全部神聖經典組成一本書,而這本書就是基督,因為全部聖經皆講論基督,在基督中找到完滿。」(Hugh of Saint Victor 的「論方舟」2,8)米蘭的聖安博說:「在聖經中,我們讀基督」,因為初期教會以基督為出發點「重讀」以色列的聖經,並回歸基督。

保祿逐一陳述復活主的顯現時,是由刻法開始,然後是「那十二位」、五百多位兄弟、雅各伯、而以保祿在前往大馬士革路上所得到的私人顯現作為結束:「最後,也顯現了給我這個像流產兒的人。」(格前十五8)因為保祿「曾迫害過天主的教會」,所以他宣認自己原不配作宗徒,有如在他之前成為宗徒的人一樣,但「天主所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格前十五10)。所以,這段對恩寵的誇耀,把保祿與基督復活的第一批見證人連繫起來。「總之,不拘是我,或是他們,我們都這樣傳了,你們也都這樣信了。」(格前十五11)這個認同感及宣講福音的合一非常重要:不論是他們或我們,都宣講同一的信仰、同一福音:就是基督的死亡、復活及在至聖聖體內的自我給予。

保祿所提供的,是教會活生生的傳統,然後由教會傳授給各團體。這一點很重要,證明了「保祿發明基督宗教」的說法是錯誤的。保祿在宣講基督福音前,在大馬士革路上與主相遇,並在教會中與祂相遇,在那十二位、以及其他在加里肋亞跟隨祂的人中觀察祂的生活。

我們將利用下一次教理講授的機會,更深入地介紹保祿對初期教會的貢獻。然而,保祿得到復活主派遣向外邦人福傳的使命,還是得經過宗徒的認可,批准他們的宗徒事業及福傳,接納他們於基督教會的同一共融中:「他們一認清了所賦與我的恩寵 …… 就與我和巴爾納伯握手,表示通力合作,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迦二9)

因此,我們可以瞭解下面的表達:「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再按人的看法認識誰了;縱使我們曾按人的看法認識過基督,但如今不再這樣認識他了。」(格後五16)這句話並不意謂基督在世生活為我們信仰的成熟沒有意義,而是自復活的一刻,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就已改變。祂同時是天主子,正如保祿在《羅馬書》一開始時所寫的:「按肉身是生於達味的後裔,按至聖的神性,由於他從死者中復活,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羅一3-4)

我們越在加里肋亞的路上跟隨納匝肋人耶穌的足跡,便越會明白祂掌握我們人性,除了罪以外,分享我們人性的一切。我們的信仰並非產生於一個神話或理念,而是由於在教會生活中與復活主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