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 -「兩個事實是重要的:空墳墓與耶穌真正顯現!」

伍維烈、林思川編譯

 

(2008/11/05教宗接見群眾繼續關於聖保祿的要理講授)

親愛的弟兄姊妹:

「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 …… 你們還是在罪惡中。」(格前十五14、17)藉著《格林多前書》這些強烈的言語,保祿非常清楚地說明,耶穌復活具有何等關鍵的意義。事實上,這個事件為十字架所顯示的悲劇提供了解答。單單十字架並無法解釋基督徒信仰;相反的,那將只是一個悲劇,一個顯示存有是何等荒謬的記號。逾越奧蹟建基於一個事實:被釘死的這一位「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參閱:格前十五4)─ 因此,證明了基督信仰最初的見證。

這是保祿基督論的基石:一切都圍繞這個中心旋轉。保祿宗徒所有的教導都由這個奧秘 ─ 天父從死者中復活的那一位 ─ 出發,並再回到這個奧秘。復活是一個基本的事實,一個基本的前提(參閱:格前十五12),保祿在個基礎上建構他的宣講(kerygma):祂曾被釘死,以這種方式顯示天主對人無盡的愛,祂復活了,並生活在我們中間。

注意到宣講與復活之間的關係是重要的,正如保祿所闡述的,以及那個在保祿之前的初期基督徒團體所使用的。這裡我們可以真正地認識,在宗徒之前的傳統是多麼的重要,以及他以何等的專注與尊敬繼續傳遞下去。保存在《格林多前書》十五章1-11節中關於復活的經文,非常好地凸顯了「接受」與「傳遞」之間的關係。聖保祿給予這個逐字傳遞下來的傳統極大的重要性,在我們所檢視的整個文本的最後強調:「不拘是我,或是他們,我都這樣傳了,你們也都這樣信了。」(格前十五11)如此使人看出,初期教會的宣講(kerygma)、向所有信徒的宣講、以及所有將宣講基督復活的人,具有根本的一致性。

保祿所連結的傳統是供人汲水的泉源。他的基督論的原創性從未損傷對於傳統的忠實。宗徒們的「初傳」(kerygma)總是凌駕於保祿個人重新所做的闡述之上,他的每一個論證都是由此共同的傳統中流出,這個傳統是所有教會共享的信仰,這些教會表達出真正唯一的教會。

就是這樣子,保祿提供了一個思考神學及宣講的模式。神學家及宣講者不會創造出新的世界觀和生命觀,反之,他們是為傳遞下來的真理服務、為基督、十字架、復活等真相服務。他們的責任是幫助今日的我們,明白古老言詞背後的「天主與我們同在」的事實,也就是真正生命的真實。

在此,我們必須澄清:聖保祿在宣講基督復活時,不是著眼於陳述一個有生命的教條,他不希望寫一本神學手冊,他只是思考這個主題,以回答信友們的懷疑與向他提出的具體問題。所以,這是一個由現實情況而引發的一段談話,但也充滿了信仰與生活的神學。把要點集中在一起,他寫到:藉著基督的死亡與復活,我們才成義,亦即得救。復活的事實浮現於一切之上,如果沒有復活,基督徒生活就是荒謬的。在那個復活清晨,發生了一件奇特而新穎的事情,但同時,那事件十分具體,有許多具體的記號與證人加以證實。

對保祿而言,正如新約的其他作者,復活與那些直接經驗到復活主的人的見證攸關。那些見證不止以眼觀看、以耳朵聆聽,而且也是內在的光芒推動我們,承認外在感官所證實的客觀對象。所以如同四位聖史一樣,保祿賦予顯現的主題根本的重要性,因為,對於留下空墳而離開的復活主的信仰而言,顯現是最基本的條件。

有兩件重要事實:空墓及耶穌真正的顯現。由此建立了一連串的傳統,透過宗徒及初期門徒的見證,一代一代地傳到我們這裡。表達這個見證的第一個後果或第一個形式,是宣講基督復活作為福音訊息的綜合,以及救恩道路的高峰。保祿在不同機會作這一切,我們可以看看他的書信及宗徒大事錄,便可看到對他而言,成為復活的見證人一直是最根本的因素。

我願意引用一段經文:保祿在耶路撒冷被捕後,在公議會前受審。在此生死攸關之際,他指出他的宣講所關注的意義及內容:「我是為了希望死者的復活,現在受審。」(宗二三6)。在書信中,保祿常常重覆這個主題(參閱:得前一9-10;四13-18;五10),強調他個人與復活的基督相遇的經驗(參閱:迦一15-16;格前九1)。

但我們可以反躬自問:對保祿而言,到底耶穌復活事件的深層意義是什麼?二千年後,他向我們說什麼?「基督經已復活」的宣稱對今日的我們仍然有效嗎?為何復活對他以及對我們今天都是那麼決定性的主題?

保祿在《羅馬書》的開端非常隆重地回應這個問題,他提出勸諭說,天主的福音「是論及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按肉身是生於達味的後裔,按至聖的神性由於他從死者中復活,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羅一3-4)

保祿清楚知道,也多次這樣說:耶穌從降生一刻,就永遠是天主子。復活的新穎處在於耶穌由塵世存在的謙遜中獲得提升,祂是「滿有德能」的天主子。這位謙抑自己直到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現在可以對那十一位門徒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瑪二八18)。聖詠二8的內容也應驗了:「你向我請求,我必將萬民賜你作產業,我必將八極賜你作領地。」

所以復活之後,對萬民宣講基督的福音便立即展開了:基督的王國業已開始,除了真理與愛,這個新的國度不認識別的力量。因此,復活決定性地顯示被釘者的真正身分及卓絕的境界,無以倫比的至高尊榮:耶穌是天主!對聖保祿而言,耶穌奧秘的身分在復活的奧蹟中得以揭示,更甚於降生奧蹟。「基督」、即「默西亞」、「受傅者」的名號,為保祿幾乎已成為耶穌以及主恰當的名字,代表了與信徒個人之間的關係;現在「天主子」這個名號,是用來描寫耶穌與天主之間的親密關係,這是在逾越事件中完全揭示出來的關係。所以,可以說耶穌已經復活,成為生者死者的主(參閱:羅十四9;格後五15),換句話說:成為我們的救主。

這一切都為我們信仰生活有重要影響:我們蒙召,從我們存在的最深處參與基督死亡與復活的整個事件。保祿宗徒說: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也相信,「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要他同生,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亡;死亡不再統治他了。」(羅六8-9)

在分享基督的苦難中,這一切成為具體的,這是在經由與祂一起復活達到那個相同完美狀態的序曲,在此之後我們死於希望之中。這也是發生在聖保祿身上的事。他在書信中,以內在而真實的語調寫到:「我只願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德能,參與他的苦難相似他的死,我希望也得到由死者中的復活。」(斐三10-11;參閱:弟後二8-12)

十字架的神學並非一個理論而已,它是基督徒生命的真實。在對耶穌基督的信仰中生活,活出真理與愛,包含每日的自我棄絕與苦難。基督信仰並非安逸的道路,而更是一條陡峭的道路,具有高度的要求,然而,它也是基督之光與由祂而產生的極大希望照亮的道路。

聖奧斯定說:基督徒並沒有免於災難的特權,剛好相反,他們得到很少特別之處,因為活出信仰表達更深地面對生命與歷史的勇氣。同樣地,我們只有在經驗苦難中認識生命的深刻、優美、以及由被釘與復活的基督所喚起的希望。相信者處身於兩個極端之間:一方面是復活,在某種方式之下已存在並作用於我們內(參閱:哥三1-4;弗二6);另一方面是一種急迫性,進入將一切人、事引入圓滿的過程,就如他在《羅馬書》以一個大膽的圖像所描述的:就如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我們也一同嘆息,期待著我們肉身的救贖、我們的救贖與復活(參閱:羅八18-23)。

最後我們可以與保祿一起說,透過他宣稱耶穌是「主」,心裡相信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真實的相信者達到救援(參閱:羅十9)。尤其重要的是,相信基督與在信仰中「碰觸」復活主的心。然而,單是心中帶有信仰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宣示信仰,用口、用生活做出見證,使十字架與復活的真實活現於我們的歷史中。

基督徒以這種方式使自己進入一個過程,也就是由第一個亞當、世上的、屈服於死亡與腐朽的本質,轉變成最後的亞當、天上的與永不腐朽的本質(參閱:格前十五20-22,42-49)。這個過程隨著基督復活已經開始,這是我們希望的基礎,終有一天我們能與基督一起進入我們天上的家鄉。我們懷著這種希望,能夠勇敢而喜樂地往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