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主裡消失

文:朱柏寧 (在俗方濟會士)

   讀經繼續往下走,讀到出谷紀下半部。在讀到第二十章21節時,情不自禁地讀了好幾次。這一節不長,是這樣寫的:百姓遠遠站著,梅瑟卻走近天主所在的濃霧中。

   那個畫面很美,我不由得反覆讀,在心裡想像當時的畫面——梅瑟走近天主,天主興起一片濃霧將梅瑟擁入,從此百姓再看不見他。我想起牟頓在《七重山》裡面寫 到一位望會生站在唱經席穿著世俗的衣服,使得牟頓每次都可以馬上認出他來。但當望會生入初學穿上會衣後,就融入在一群白衣當中。牟頓這樣說:「就像人在水 中滅頂,他已經沈浸在團體中消失了;世人不會再聽說他的事,他已經在我們這個社會中滅頂,成為一名熙篤會士」。隱修士如同梅瑟一樣,將自己隱藏入天主中。 當一個人願意更接近天主,只要他走得夠近,世俗就無法再辨認出他來。天主的濃霧是一頂帳篷、是一間隱修院,讓熱戀的情人依偎私與的空間。

   這個畫面讓我想起五年前,使我下定決定領洗的祈禱。

   2007年11月,錯過復活節後我將領洗的事放在心裡,卻沒有特別積極的去尋找機會。直到某天我參加課程的神父主動問我是否願意在一個月後的平安夜領洗。 當時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要領洗,更何況是短短一個月之後!我告訴神父給我一個星期想一想,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辦法維持這個一生的許諾。對我來說領洗就像結婚,是一件要堅持一生、不能重來、不能取消、也不能反悔的事。那年我才22歲,還沒有下過什麼以「一生」為單位的決定,因此更讓我緊張不已。

   那時我還在念輔大,於是找了一天,到教堂祈禱,跪在聖母像前面煞有其事地開始祈禱,但心裡也不確定到底這樣跪得久一點是不是就可以得到什麼啟示。跪久了,連聖母金色的衣擺都細細地看過後,我開始一個一個把聖像前的小蠟燭點起來。跪凳旁掛著一串廉價的夜光玫瑰經念珠,我背不起玫瑰經的任何五端,便把十字架拿 起來盯著發呆,一片燭光在靜謐微暗的淨心堂裡搖擺發光,透過夜光材質,手裡的十字架像是在發光。隨著時間過去燭火漸漸融掉周邊的蠟,變成一個又一個小小的 發光水池。有些燭心燒久了便垂下頭來,我輕輕用火柴梗把它們扶正,也用手指調整一直改變形狀的蠟燭。手上不免沾到一些還發燙的蠟油,雖然手指還在發燙,蠟油已經馬上凝固了。我摳一摳指尖的蠟,把蠟屑再彈回蠟燭中央的小油池裡,蠟屑飛入池子還能看見它的形狀,但很快地,它轉了幾圈順著熱力流動往燭心竄去,馬上就消失了。在那一刻我像是頭頂被點了一下。蠟屑在外頭,只是蠟屑,但靠近燭芯時,必不可能不被融化。人若單靠自己,定無法一生做好一個基督徒,但若一路倚靠天主的恩寵,必可完成。我們就是那些蠟,只要我們不斷靠近熾熱光明的天主,就可以在祂內被融化,並且融化在祂內,再分不出自己與其他。只要依靠天主,永遠不會凝固。

   天主的啟示從平凡的事物中來,卻像光一樣突然照亮整個空間。這個祈禱改變了我的猶豫擔心,於是我在一個月之後的平安夜領洗。

   信仰之路或許也是如此--做百姓不敢做的事--當眾人遠遠站著時,基督徒往前走近基督。耶穌在受難時,百姓們也遠遠站著,像梅瑟帶領的人民一樣。以往不能 靠近的聖山開放給百姓時,卻沒有人敢上前,唯獨與天主有著親密來往的梅瑟走進了。這一刻在群眾與梅瑟之間劃下一道永恆的界線,這是一個絕對的分別:沒有灰 色地帶,只有此與彼,此處是愛而彼方是背棄。基督徒的生活也應當如此,因為天國是以猛力奪取的,以猛力奪取的人,就攫取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