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德與她的婆母 - 納敖米

盧德與她的婆母 - 納敖米

在舊約史書目錄中,位於民長紀與撒慕爾紀上的中間,夾著一篇動人的小故事-盧德傳。僅僅四章的篇幅,敘述一位摩阿布女子盧德的故事,這不是盧德一生的傳記,只是她生平事蹟中的一小段,卻是非常的精采。故事中,除了主角盧德,還有一位很具影響力的角色 - 納敖米,她是盧德的婆母。

納敖米的先生厄里默肋客由於故鄉白冷發生飢荒,遂帶領全家遷居至摩阿布鄉間,兩個兒子瑪赫隆與基肋雍都與摩阿布當地女子結婚。由於丈夫與兒子們相繼過世,因此納敖米內心極度悲苦,認為是天主的責罰(盧一21)。她決定返回白冷,卻不願媳婦與她一同受苦,因而對她們說:「你們去吧!各自回娘家去!願上主恩待你們,如同你們待了死者和我一樣。願上主賜你們在新夫家裏,各得安身!」(盧一8-9)大概納敖米的溫和、仁慈和信德感動了盧德,堅持不願與婆母分離:「你到那裏去,我也要到那裏去;你住在那裏,我也住在那裏;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天主,就是我的天主;你死在那裏,我也死在那裏,埋在那裏。」(盧一16-17)原屬於外邦民族的盧德,因為通婚而認識了以色列人的天主,她對婆母說的話顯出她的信德:「若不是死使我與你分離,願上主罰我,重重罰我!」。

回到白冷後,盧德負起照顧婆婆的責任,為維持生活而到田地裡揀拾麥穗。她的認真與勤勞,引起地主波阿次的注意,又因聽說她對待她的婆婆的善行而大受感動,給予她特別好的待遇(盧二15-16)。納敖米得知此事,想起波阿次是他們的親族,也立刻想到他所擁有的權利與義務。猶太法律規定,一人若無子嗣,他的同胞兄弟或親戚應娶未亡人為妻,為避免一個家族的消滅(申二十五5、10;瑪二二24)。另一方面更是願意使盧德得到一個好的終身對象,遂精心安排波阿次與盧德的婚事。盧德順從了婆母的意思,與波阿次成婚,生了一名男嬰。這個嬰孩就是達味的祖父,盧德因此成為救恩史中重要的角色之一。

「家庭」是信仰培育的搖籃。似乎在各個民族與時代中,婆媳問題常是個棘手的難題。納敖米與盧德之間的關係,實在是一個典範,她們善待彼此,為彼此著想。難怪最後,鄰近的婦人們會對納敖米說:「像這樣的兒媳,對你實勝過七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