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方濟的忠告

2013年10月4日聖方濟節日 林神父講道

第一篇 基督之體

主耶穌曾對祂的門徒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由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父;現在你們已認識了他,並且已經看見了他。」斐理伯對他說:「主,把父顯示給我們,我們就心滿意足了。」耶穌對他說:「斐理伯!這麼長久的時候,我和你們在一起,而你還不認識我嗎?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我父。」(若一四6-9)

父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弟前六16),天主是神(若四24),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若一18、4、12)。天主既是神,所以非靠神,人不能看見祂。因為使人生活的是神,肉一無所用(若六63)。

同樣,子與父相等,不能為人所見,猶如父及子及聖神之不能為人所見。

為此,凡在主耶穌身上,只見到祂的人性,而不依聖神及其天主性,並信祂是天主子,這些人是被定了罪。同樣,今日在祭台上,凡人看到在麵酒形下,藉司鐸之手,用主的言語成為基督的聖體聖事,而不依神及天主旨意,真信是主耶穌基督的確在那裏的話,也是被定了罪。至高者自己曾做證說:「這是我的體,這是新約的血(谷十四22-24);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24)

所以,是主的神住在那信主、領受主至聖體血的人內。其他無份於此神,而敢領祂的人,就是吃喝他們自己的罪案(格前十一29)。

顯貴人啊!你們心要麻木到幾時呢?(詠四3)為何不接受真理,為何不信天主子呢?(若九35)。祂每日自卑自抑,正如當年由上天的寶座上(智十八15),降孕在童貞胎中,如今每天在謙卑的外表下,來到我們這裡;每天從父的懷抱內,降到祭台上,降到司祭的手中。就如當年他曾在一個確確實實的人身中,呈現在宗徒眼前。同樣,今日也在聖餅形下顯示給我們眾人。我們用肉眼瞻仰祂時,只見餅和酒,但我們堅信在那裡有長生的真天主的至聖體血。事實上,祂要和信祂的人常在一起,這個就是祂採用的方法。一如從前祂曾親自說過:「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事的終結。」(瑪二八20)

 

上文選自方濟忠告集第一篇。方濟忠告集是聖方濟以自己的言論,對他的弟兄們以及所有的基督徒所提出的忠告。從上文可以很清楚的看得出來:絕大多數的文句,都是來自聖經的話。而來自方濟自己的話的,只有把聖經串連在一起的部份。在今日的神學文章與教會內文章,「多引用聖經」已是一種基本的寫作方式。但生活在十三世紀的方濟,沒有印刷術,沒有網路資源,能把聖經的話串連集結成文,代表他已熟記了所有的聖經經文。在方濟一遍一遍的閱讀聖經的時候,聖經經文已經成了方濟的靈魂,亦即天主讓這些文字與方濟結合。方濟以一顆誠樸的心,相信聖經是天主與他講的話,這就是信仰。

聖方濟一開始引用若望福音中斐理伯的話如下:

主耶穌曾對祂的門徒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由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父;現在你們已認識了他,並且已經看見了他。」斐理伯對他說:「主,把父顯示給我們,我們就心滿意足了。」耶穌對他說:「斐理伯!這麼長久的時候,我和你們在一起,而你還不認識我嗎?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我父。」(若一四6-9)

接著又引用弟茂德前書與若望福音:

父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弟前六16),天主是神(若四24),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若一18、4、12)。天主既是神,所以非靠神,人不能看見祂。因為使人生活的是神,肉一無所用(若六63)。

同樣,子與父相等,不能為人所見,猶如父及子及聖神之不能為人所見。

方濟藉著經文告訴我們:天主是不能看見的,祂坐在不可見的光中。看見天主父不是用肉眼看見,而是要在信德裡面看見。亦即,真正相信耶穌是天主子、是天主父派遣來給我們啟示祂自己的人,才能看見耶穌。有這樣信德的眼光,看見了耶穌,就看見了天父。天主是神,誰想要看見天主,除非是靠著天主聖神,否則是不能接近天主的。在我們的生活中,使人生活的是天主聖神,光憑著我們的肉軀,單靠著物質的滋養,一無所用。唯有靠著天主聖神的啟示,方能圓滿。

為此,凡在主耶穌身上,只見到祂的人性,而不依聖神及其天主性,並信祂是天主子,這些人是被定了罪。同樣,今日在祭台上,凡人看到在麵酒形下,藉司鐸之手,用主的言語成為基督的聖體聖事,而不依神及天主旨意,真信是主耶穌基督的確在那裏的話,也是被定了罪。至高者自己曾做證說:「這是我的體,這是新約的血(谷十四22-24);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24)

所以,是主的神住在那信主、領受主至聖體血的人內。其他無份於此神,而敢領祂的人,就是吃喝他們自己的罪案(格前十一29)。

所以,人若只看到耶穌的人性,是有罪的。所謂的罪,是跟天主永遠的隔離。換句話說,人如果只看到耶穌的人性,而不在聖神內看到耶穌的天主性,我們與天主就失了關係,這就是罪。今日我們在祭台上以餅酒的形式所呈獻的聖體聖血,是當初耶穌親自建立,如今透過他所選的司鐸們,經由祈禱,祝福了餅和酒,所成的聖體聖事。誰若吃喝了這餅酒,誰就有永生。我們只要相信,這就是可能的事。所以,在我們每一次領受聖體聖血時,天主聖神就在我們的身體內,我們就與耶穌結合了。反過來,若是無份於此神的人,亦即沒有準備好、靈魂有重大罪過者,還來領受聖體,就是極端的褻瀆天主,這即是「吃喝他們自己的罪案」(格前十一29)。

顯貴人啊!你們心要麻木到幾時呢?(詠四3)為何不接受真理,為何不信天主子呢?(若九35)。祂每日自卑自抑,正如當年由上天的寶座上(智十八15),降孕在童貞胎中,如今每天在謙卑的外表下,來到我們這裡;每天從父的懷抱內,降到祭台上,降到司祭的手中。就如當年他曾在一個確確實實的人身中,呈現在宗徒眼前。同樣,今日也在聖餅形下顯示給我們眾人。我們用肉眼瞻仰祂時,只見餅和酒,但我們堅信在那裡有長生的真天主的至聖體血。事實上,祂要和信祂的人常在一起,這個就是祂採用的方法。一如從前祂曾親自說過:「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事的終結。」(瑪二八20)

接著方濟引用聖詠的話,說:顯貴的人哪,你們的心要麻木到甚麼時候呢?為甚麼不接受真理,為甚麼不相信天主子呢?天主子每天自謙自卑地降在聖體內,就像當年降孕在瑪利亞的胎中一樣。現在我們每天所看到的麵餅內的耶穌基督,就是當年跟宗徒們一起生活、一起來往、教導他們的主耶穌基督。耶穌基督以讓我們領受至聖體血的方式,讓我們瞻仰,讓我們明白,祂天天跟我們在一起。這一切都是在信仰內才能明白與成就的。

由以上聖方濟的忠告,看得出來,聖方濟能這樣把聖言融會貫通,是因為他在不斷的閱讀之下,聖言已經跟他的生命做了結合,他的生活就是過著福音的生活。我們應該檢視自己,是否能跟方濟一樣熱愛天主聖言,相信天主聖言是天主親自在跟我們說話。讓我們在信德裡面相信,在感恩聖事中看見耶穌基督,在生命中與耶穌基督一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