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信仰的宣認 - 第二部分 - 第一章 - 第一條 - 第二節 聖父
天主教教理 卷一 信仰的宣認
第二部分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信經
第一章 我信天主父
第一條 「我信全能者天主父,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第二節 聖父
一、「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
232. 基督徒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而受洗 (瑪 28:19)。受洗以前,他們以「我信」去回答是否信仰聖父、聖子、聖神的三重問題:「所有基督徒的信仰以天主聖三為基礎」。
233. 基督徒是因聖父、聖子、聖神之「名」(單數)而不是因祂們之「名」(複數)而受洗;因為天主只有一個,全能的聖父、唯一的聖子及聖神:至聖三位一體。
234. 至聖三位一體的奧跡是信仰和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奧跡,是天主本身的奧跡。因此是所有其他信仰奧跡的泉源,是光照它們的明燈。它是「信仰真理等級」中最基本和主要的訓示。「整個救恩史就是唯一的真天主:父、子、聖神自我啟示的歷史,使那些遠離罪惡的人與祂重修舊好、合而為一」。
235. 在這一節裡,我們將簡略說明:(一)聖三的奧跡如何啟示出來,(二) 教會如何把這奧跡定為信理,以及(三)聖父如何透過聖子和聖神的使命,實現祂創造、救贖及聖化的「慈愛計劃」。
236. 教父們把內在生命 (Theologia)與外在工程 (Oikonomia)兩詞加以區別,前者是指天主聖三親密生活的奧秘,後者則指天主的一切工程,藉著這些工程天主啟示自己並通傳祂的生命。透過「外在工程」,天主給我們啟示了「內在生命」;但反過來說,是「內在生命」光照整個的「外在工程」。天主的工程啟示出祂本身是誰;反過來說,在祂內在生命的奧秘的光照下,祂的一切工程都得以理解。同樣,在人身上也有類似的情形。人可透過他的行為將自己顯示出來,我們越是認識一個人,就越了解他的行為。
237. 嚴格來說,聖三是一個信德的奧跡,是一個「隱藏於天主內的奧秘,除非由天主啟示,是不能被人認識的」。無疑地,天主在舊約的過程中,已在其化工和啟示裡,留下了祂是聖三的痕跡。然而聖三存有的內蘊,是一個只憑理智無法理解的奧秘,連以色列的信仰在聖子降生及聖神被派遣前,也無從獲悉的。
二、三位一體的天主的啟示
聖父由聖子啟示出來
238. 在許多宗教裡,天主被呼號為「父親」。天主經常被視為「眾神和眾人之父」。在以色列,天主被稱為父,由於祂是世界的創造者,再者,透過盟約和法律所施於祂的「長子」以色列 (出 4:22)身上的一切,天主更顯得是父親。祂也被稱為以色列君王之父,尤其是「窮人之父」、孤兒和寡婦之父,因為他們都受到祂慈愛的庇護。
239. 以「父親」的名字稱呼天主,這信仰的語言特別表明兩點:就是天主是一切的根源和超越的權威,同時祂又愛護並眷顧祂所有的子女。天主的這種慈父溫情也可以用母性的形象表達,這更能顯示出天主內在於世界中,顯出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親密。信仰語言取自人類的父母經驗,因父母在某種程度上,為人是天主的最初形象。但這經驗也顯示人類父母可能破壞並扭曲父性或母性的形象。所以要牢記天主超越人類的性別,祂既非男人也非女人,祂是天主。因此祂超越人類的父性或母性,雖然祂是這兩性的根源和典範。沒有人能成為像天主那樣的父親。
240. 耶穌啟示天主是「父」,其意義是前所未聞的:天主是父,不僅因為祂是造物主。祂永遠是父,是因為祂與其獨生子的關係。同樣,子除非與父有永遠的關係,就不是子。「除了父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瑪 11:27)。
241. 為這緣故,宗徒們承認耶穌是「起初就與天主同在的聖言」,「聖言就是天主」(若 1:1);耶穌也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象」(哥 1:15),是「天主光榮的反映,是天主本體的真象」(希 1:3)。
242. 教會步武宗徒的芳蹤、依循他們的聖傳,於 325年的第一屆尼西亞大公會議中,承認聖子與聖父「同性同體」,就是聖子與聖父同是一個天主。381年於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二屆大公會議,在制定尼西亞信經時保存了這項措辭,承認祂是「天主的獨生子。祂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祂是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祂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
聖父與聖子由聖神啟示出來
243. 耶穌在祂的苦難和復活之前,宣布要派遣另一位「護慰者」 (Paraclitus)聖神。自創世之初聖神早已工作,祂「曾藉先知們發言」,祂將住在門徒中,並在他們內教導他們一切,「把他們引入一切真理」 (若 16:13)。這樣,聖神就被啟示為與耶穌和聖父相關的天主的另一位。
244. 聖神的永遠根源可從祂被派遣到現世的事上顯露出來。聖神或由聖父因聖子之名、或由聖子本身在回到聖父身邊之後,被派遣給宗徒們和教會。聖神在耶穌受到光榮以後的被派遣,圓滿地揭露了聖三的奧跡。
245. 宗徒信仰中有關聖神的部分,在 381年的君士坦丁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曾宣認:「我信聖神,祂是主及賦予生命者,由聖父所發」。這樣,教會承認聖父是「整個天主性的根源」。然而,聖神的永遠根源跟聖子的並非沒有關聯:「聖神既是聖三的第三位,故是天主,與聖父、聖子是同一和同等,也是同性和同體……可是,我們不能說祂只是聖父的神,卻該說,祂同時是聖父和聖子的神」。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的信經這樣宣認:「祂和聖父聖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
246. 拉丁傳統的信經承認聖神「由聖父和聖子 (Filioque)所共發」。 1439年的翡冷翠大公會議清楚說明:「聖神的本質與存有同時來自聖父和聖子,祂永遠發自聖父如同發自聖子……,有如發自獨一本原、藉著獨一噓氣……這是由於凡父所有的,除了父的身分以外,都在父生子時全給了子。因此,聖神的這種由子所發,是自永遠中便從祂的父那裡所領受的,這父是在永恆中生了子」。
247. 雖然「和聖子 (Filioque)」一詞並沒有出現在 381年君士坦丁堡所宣認的信經中,但根據一個古老的拉丁和亞歷山大的傳統,早在羅馬尚未於 451年的加采東大公會議承認及接受 381年的信經前,教宗聖良一世已於 447年把它宣布為信條了,這種加入「和聖子」形式的信經的使用,逐漸地由第八世紀至第十一世紀進入了拉丁的禮儀。可是,拉丁禮把「和聖子」一詞引入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的做法,至今仍構成與東正教會間的分歧。
248. 東方傳統特別強調,聖父乃聖神第一根源。在宣認聖神「發自聖父」(若 15:26) 時,便肯定聖神是透過聖子發自聖父。西方傳統則強調聖父與聖子同體的共融,肯定聖神發自聖父和聖子(Filioque)。西方傳統也是「合法和合理地」這樣說。事實上,天主聖三在其同體共融的永恆關係中,意味著聖父是聖神的第一本原, 因為聖父是 「沒有本原的本原」;然而,由於祂也是獨生子的父,祂和聖子應是「聖神所發自的唯一本原」。這種合法的互補性,若不予以僵化,就不會在同一的宣認奧跡上,影響信仰的一致性。
三、信理所表達的天主聖三
天主聖三信條的形成
249. 聖三的啟示真理從起初屬於教會活潑信德的根基,這主要是依靠洗禮。這啟示的真理表達在洗禮信仰的規程中,並在宣講、教理講授及教會的祈禱中定形。這類的定形的格式已在宗徒的著作中出現,例如這致候詞:「願天父的慈愛,基督的聖寵,聖神的共融與你們同在」 (格後 13:13)所顯示的, 也在感恩祭禮儀中採用了。
250. 在最初的幾個世紀裡,教會設法以更明確的格式去表達對天主聖三的信仰,一面為深入了解自己的信仰,一面為保護它免受各種錯誤的扭曲。這就是早期大公會議的工作,大公會議除了得到教父們在神學探討方面的協助外,也得到基督子民在信仰意識方面的支持。
251. 為制定天主聖三的信條,教會不得不借助一些來自哲學的概念,來發展一套專有的名詞:如「實體」、「位格」或「自立體」、以及「關係」等。教會這樣做,並非把信仰置於人類智慧之下,而是要賦予這些名詞嶄新的意義,好去解釋一個難以言喻的奧秘,「這奧秘無限地超越我們人類所能明白的一切」。
252. 教會採用「實體」 (有時也用「本質」或「本性」)一詞,來指明在一體中的天主本質;用「位格」或「自立體」一詞,來指明父、子、聖神彼此間的實際區別;用「關係」一詞,來指明三位的區別在於彼此間的關係。
天主聖三的信條
253. 聖三是一個天主。我們並不宣認三個天主,而是一個天主有三位:「同性同體的聖三」。天主三位並不分割同一的天主性,而是每位都是整個的天主:「父享有與子一樣的天主性,子享有與父一樣的天主性,聖神享有與父和子一樣的天主性,即本性上是同一的天主。「聖三的每一位就是這個事實,即是天主的實體、本質或本性」。
254. 天主三位確是彼此不同的。「天主只有一個,但不孤獨」。「父」、「子」、「聖神」並不單指天主存在方式的名稱;實際上,祂們彼此確是不同的:「父不是子,子不是父,聖神不是父或子」。祂們的分別在於與本原的不同關係,父是生者,子是受生者,聖神是受發者。天主的一體是三位。
255. 天主三位是彼此關連的。由於天主三位並沒有分割同一的天主性,三位的實際區別只在於彼此之間的關係:「在三位的相關名字中,父是相對於子而言,子是相對於父而言,聖神是相對於父和子而言。不過就其關係而論及天主三位,應相信只有一個本性或實體」。事實上,「祂們的一體性,與祂們之間的關係並不相抵觸」。「由於這種一體性,父整個在子內,整個在聖神內;子整個在父內,整個在聖神內;聖神整個在父內,整個在子內」。
256. 號稱「神學家」的聖額我略‧納祥,把這段有關聖三信仰的總結傳授給君士坦丁堡的慕道者們:
首先,請為我保管這珍貴的寶庫,我曾為它生活和奮鬥,也願與它同死,它使我能忍受一切痛苦和看輕所有快樂:我是指對聖父、聖子及聖神的信仰宣認。今天我就把它交付給你們。不久之後,我要藉它把你們浸入水中並從水中提出。我要把這宣認給你們當作一生的伴侶和主保。我只交給你們一個天主和德能,祂是三位一體,而三位都有區別。這天主沒有本質或實體上的差別,也沒有等級上的高低……三個無限都有同一的無限本性。每位單獨來看,都是整個的天主……三位一起來看也是一個天主……我尚未想到一個天主,聖三便讓我沐浴在祂的光輝中;尚未想到三位,一個天主便充盈了我……」。
四、天主的工程和聖三的派遣
257. 「啊!光明,當受讚美的聖三和一體的根源!」。 天主是永遠的幸福、不朽的生命、永不消逝的光輝。天主是愛:父、子和聖神。天主自由地要傳授祂幸福生活的光榮。這就是祂慈愛的計劃,是一項在創世以前已在祂愛子內擬定好的計劃,「預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獲得義子的名分」(弗 1:4-5),就是因那「使我們成為義子的聖神」(羅 8:15),「預定我們與祂兒子的肖象相同」(羅 8:29)。這項計劃是「在萬世以前……已賜予我們的恩寵」(弟後 1:9-10),而其根源就是聖三的愛。這愛彰顯在創造的工程中,在人類墮落後的整個救恩史中,在聖子的使命中,在聖神及其透過教會而延續的使命中。
258. 天主整個的救恩工程是聖三的共同行動。事實上,聖三既有同一的本性,也只有同一的行動。「父、子、聖神並非創世的三個本原,而是一個本原」。可是,天主每一位依照本身的特性而完成共同的工作。教會引述新約的話宣認說:「我們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萬物都出於祂而存在;也只有一個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藉祂而存在;也只有一個聖神,萬物都在祂內而存在」。尤其在聖子降生及恩賜聖神的神聖派遣中,顯露了天主位格的特性。
259. 天主整個的救恩工程,是共同又是個別的工程,使人一方面認識天主三位的特性,另一方面又認識祂們共同的本性。同樣,整個基督徒生活也是跟聖三每一位的共融,無論如何也不能把祂們分開。誰光榮聖父,是透過聖子在聖神內光榮祂;誰跟隨基督,是因受到聖父吸引和受到聖神推動而跟隨祂。
260. 天主整個救恩工程的最終目的,就是所有受造物都能進入真福聖三的圓滿一體中。但如今我們已被召叫,要成為至聖聖三的寓所,主說:「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並要在他那裏作我們住所」(若 14:23):
真福聖三依撒伯爾的祈禱:啊!我的天主,我所欽崇的聖三!請幫助我完全忘記自己,為能在祢內定居,使我的靈魂好像進入了永恆的安寧和恬靜。啊,我那永遠不變的天主!沒有甚麼能擾亂我的平安或使我離開祢,反之,每分每秒都要使我更進入祢奧跡的深淵!請安撫我的靈魂,把它變成祢的天空、祢的可愛寓所和祢的休憩之處。但願我總別留下祢獨自一個,而是整個的我留在祢那裡,在信德中警醒,全心欽崇祢,整個獻身於祢的造化工程。
撮要
261. 天主聖三的奧跡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主要奧跡。天主——父、子、聖神,把自己啟示出來,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認識天主。
262. 天主子的降生給我們啟示:天主是永遠的父,而子與父同性同體,就是在祂內及同祂一起,同是唯一的天主。
263. 聖神是由父因子之名並由子「從父那裡」(若 15:26)被派遣的,這派遣顯示給我們:聖神和父與子是唯一的天主。「祂和父及子同受欽崇,同享光榮」。
264. 「父作為第一根源,聖神由父而發,而父作為給予子的永遠恩賜,聖神發自共融的父和子」。
265. 藉著「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而領受的洗禮恩寵,我們奉召分享真福聖三的生命,此世固然處於信仰的晦暗中,但死後將處於永遠的光輝中。
266. 「至公教會的信仰在於在聖三內欽崇唯一的天主,在唯一天主內欽崇聖三,既無位格的混淆,亦無實體的分離:事實上,父、子、及聖神的位格各不相同,但父、子、聖神的天主性卻是同一的,光榮相等,威嚴同是永遠的」。
267. 聖三在存有上既不可分離,在行動上也是如此。但在天主的同一行動中,每一位格顯示其在聖三中的特有行動,尤其是聖子降生及恩賜聖神的神聖派遣。
第三節 全能者
268. 在天主的所有屬性中,信經只提及祂的全能;承認這點對我們生命極為重要。我們相信這種全能是全面的,因為天主創造一切,統御一切,無所不能;是富有愛心的,因為天主是我們的父親;是神奇奧妙的,因為當祂的全能「在軟弱中顯露」時(格後 12:9),只有信德才能辨認。
「祂創造了所喜愛的萬物」(詠 115:3)
269. 聖經多次肯定了天主的全面能力。祂被稱為「雅各伯的大能者」(創 49:24;依 1:24等等)、「萬軍之軍的上主」、「大能、有力的上主」 (詠 24:8-10)。若說天主對「天和地」(詠 135:6)是全能的,因為是祂創造了它們。所以祂無所不能,可隨心所欲地處理祂的一切工程。祂是宇宙的主宰,是祂給宇宙定了秩序,這秩序完全服從祂的安排和指使。祂也是歷史的主宰,可照自己的喜愛統領人心和管治所發生的事。「祢隨時可用祢的大能,有誰能抵抗祢有力的手臂?」(智 11:22)。
「祢憐憫眾生,因為祢是無所不能的」(智 11:24)
270. 天主是全能的父親。祂的父愛跟祂的能力互相輝映。因為祂在照顧我們的需要時,顯示了祂慈父的全能;透過接納我們為義子,祂把自己賜給我們(「我要做你們的父親,你們要做我的子女,這是全能的上主說的」格後 6:18);最後,因著祂的無限仁慈,祂自由地寬恕我們的罪惡,把祂的能力表露無遺。
271. 天主的全能絕非任意妄為的: 「在天主身上,能力和本質、意志和理智、智慧和正義都是同一的事, 因而在天主的能力範圍內, 不能做任何不符合天主的合理意願或明智理性的事」。
外表無能的天主的奧跡
272. 對全能的天父的信心,會因著邪惡和痛苦的經驗而受到考驗。天主有時似乎不存在,無能阻止惡事的發生。然而,天父以最奧秘的方式顯示了祂的全能,就是藉著祂聖子的謙抑自下和復活,戰勝了邪惡。因此,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因為天主的愚妄總比人明智,天主的懦弱也總比人堅強」 (格前 1:24-25)。當基督復活和受顯揚時,天父揭露了「祂對我們虔信的人,所施展的強有力而見效的德能是怎樣的偉大」(弗 1:19-22)。
273. 只有信德才能依附天主全能的奧妙安排。因著這信德,人誇耀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德能來到自己身上。童貞瑪利亞就是這信德的至高典範,她相信了「在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路 1:37),並頌揚上主說:「全能者在我身上行了大事,祂的名字是聖的」(路 1:49)。
274. 「堅強我們的信德與望德最好的方法,莫過於把『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這個信念,深深地銘刻在我們的心靈上。因為凡信經教我們信的事,無論如何偉大、不可思議,以及超越自然常律的事物,只要我們的理智有了天主全能的意識,自然就毫無疑慮地相信了」。
撮要
275. 我們同義人約伯一起,承認說:「我知道祢事事都能,祢所有的計劃,沒有不實現的」(約 42:2)。
276. 教會忠於聖經的見証,多次向「全能永生的天主」祈禱,堅信「在天主前沒有不可能的事」(創 18:14;路 1:37;瑪 19:26)。
277. 天主使我們棄邪歸正,以恩寵與我們重修舊好並藉此來顯示祂的全能,(「天主,祢在仁慈及寬恕方面,充分地顯示了祢的全能……」)。
278. 若不信天主的愛是全能的,如何相信父能造生我們,子能救贖我們,聖神能聖化我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