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信仰的宣認 - 第一部分 - 第一章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天主教教理 卷一 信仰的宣認

第一部分「我信」────「我們信」

26. 在宣認我們的信仰時,我們這樣開始:「我信」或「我們信」。教會的信仰是指在信經中所承認的、在禮儀中所慶祝的、在實踐誡命和祈禱中所生活的信仰。在闡述教會的信仰前,我們先問「信」有甚麼意義。天主向人啟示自己,並把自己賞賜給人,同時又給尋求生命終極意義的人充沛的光明,而信仰就是人對天主的回應。首先我們要討論人類的這一尋求( 第一章 ),然後討論天主的啟示,這啟示就是天主將自己顯示給人 ( 第二章 ),最後討論信仰的回應( 第三章 )。

第一章 天主為人是「可及」的

一、對天主的渴求

27. 對天主的渴求已銘刻在人的心中,因為人是由天主及為天主而受造;而天主也不斷地吸引人,只有在天主內,人才能找到他不斷尋找的真理和幸福。

人性尊嚴的最崇高之處,在於人被召叫與天主共融。自出世之初,人被邀與天主交談。如果不是天主以聖愛造生並保存他,人便不存在。除非人自由地承認這聖愛,並將自己完全委身於天主,否則不算完全地依照真理而生活。

28. 人類在其歷史中直到今日,曾以許多方式,透過他們的信仰和宗教行動 (祈禱、祭獻、敬禮、默想等等),表達他們對天主的尋求。雖然有些表達方式是模糊的,但它們是如此普遍,以致人可以被稱為宗教性的存有

天主由一個人造了全人類,使他們住在全地面上,給他們立定了年限,和他們所居處的疆界;如他們尋求天主,或者可藉摸索而找到祂;其實,祂離我們每人並不遠,因為我們生活、行動、存在,都在祂內(宗 17:26-28)。

29. 然而這種「與天主不可或缺及密切的關係」,可以被人遺忘、輕視、甚至明確地拒絕。這些態度可能源自不同的因由:例如對世上邪惡的反抗、對宗教的無知或漠不關心、對世俗和財富的焦慮、信徒們的壞榜樣、敵視宗教的思想潮流以及犯罪者的傾向——他們由於害怕便躲藏起來,不敢面對天主及逃避祂的召喚。

30. 「願尋求上主的人,樂滿心中」(詠 105:3)。即使人能忘記或拒絕天主,而天主卻不厭其煩地召喚每個人去尋找祂,好使人能生存及找到幸福。但此種尋求需要人全力運用他的理智、正直的意志,有「一顆誠懇的心」,而且也需要其他人的見証,以引導他尋求天主。

聖奧思定 ,《懺悔錄》: 主, 祢是偉大的,是堪受讚美的; 祢的美善是無限的, 祢的智慧是莫測的。人要稱讚的,就是祢。可是他是祢造化中渺小的一分子,到處帶著他死亡的命運,帶著他罪惡的痕跡,以及帶著祢抗拒驕傲者的憑証。但不管怎樣渺小,他還是要歌頌祢。是祢激勵他在歌頌祢時取得快樂,因為我們是為了祢而受造,除非安息在祢內,我們的心將得不到安寧。

二、認識天主的途徑

31. 人按天主的肖象而受造,又奉召去認識和愛慕天主,故凡尋求天主的人,就可發現若干「途徑」去認識祂。人們也稱這些途徑為「天主存在的証據」,但這些証明並非自然科學所尋求的証明,而是「會集在一起而又令人信服」的論據。這些論據能使人達致認知天主存在的確實性。

這些令人接近天主的「途徑」,其起點就是受造之物:即物質世界和人。

32. 世界:由世界的運行、演變、非必然性、秩序和美麗,可以認識天主是宇宙的起源和終向。

聖保祿在談及其他民族時,曾斷言「認識天主為他們是很明顯的事,原來天主已將自己顯示給他們了。其實,自從天主創世以來,祂那看不見的美善,即祂永遠的大能和祂為神的本性,都可憑祂所造的萬物,辨認洞察出來」(羅 1:19-20)。

聖奧思定也說:「請你問問大地的美麗、海洋的美麗、以及到處散佈稀薄空氣的美麗;問問穹蒼的美麗……問問所有這些事實。它們都會回答你說:不妨仔細看看我們,我們是多麼的美麗。它們的美麗有如一首讚美詩 (confessio )。如今,這些受造物雖然如此美麗,卻是可變的,除了那不變的至美 (Pulcher )主宰外,還有誰造了它們呢」?

33. 人:藉著對真理和美善的開放,藉著倫理道德的意識,藉著自由和良心的聲音以及藉著對無限和幸福的渴望,人正自問天主是否存在。在這些情況中,他覺察到自己屬神的記號。「那存在於他內的永生的種子,是不可能貶為純物質的」,人的靈魂除唯一的天主外,沒有其他的根源。

34. 世界和人都証明他們並非自身的根源和終向,他們只分沾了那無始無終的「存在」。這樣,透過這些不同的「途徑」,人能認識一個事實的存在,它就是萬有的根源和終向,即「大家所稱的天主」。

35. 人有能力去認識一個有位格的天主的存在,但為使人能與祂親密交往,天主願意把自己啟示給他,並賜給他恩寵,好能在信仰中接受這啟示。不過,天主存在的証據能準備人接受信仰,並協助他確認信仰而不違反人的理智。

三、教會有關認識天主的訓導

36. 「我們的慈母聖教會支持及教導:人憑理智的自然之光能透過受造物確實認識天主——萬物的起源和終結」。若無此種認知能力,人將不能接受天主的啟示。人有此能力,因為人乃按「天主的肖象」而受造。

37. 但是,人在歷史的處境中,單以理智之光去認識天主,將會遇到很多困難。

比約十二世 ,《人類》通諭:簡言之,雖然人單憑自己的能力和自然之光,能確實而肯定地認識一個有位格的天主,這天主以上智照顧和掌管宇宙,並將自然律銘刻在我們心中,然而理智本身在有效地運用這種天賦本能時,卻遇到不少的困難。因為,凡有關天主的真理和涉及人與天主之間的關係,都絕對超越感官的領域,當這些真理要付諸實行及塑造生命時,便要求人自我奉獻和棄絕自己。原來,人的心靈在尋求這些真理時,會受到感官和幻想的影響及原罪的不良傾向而遭遇困難。因此,人很容易在這些問題上,把他們不願意認為是真實的事,便以為是假的,或至少認為是可疑的 。

38. 為此,人不但在超越他理解能力的事上,而且也在「本來並非不可理解的宗教和倫理的真理上,需要天主啟示的光照,使眾人在目前的人類情況下,能毫無困難地、以堅定的確實性並絕無錯誤地認識這些真理」。

四、如何談論天主?

39. 在支持人類理智能夠認識天主的同時,教會也表達了她能向眾人及同眾人談論天主的信心。這個信心就是她與其他宗教、哲學和科學,以及非信徒和無神論者對話的基礎。

40. 由於我們對天主的認識有限,因此我們談論天主的術語也很有限。我們只能從受造物,依照我們人性有限的認識和思維方式去談論天主。

41. 所有受造物都與天主有某些相似之處,尤其是依照天主肖象和模樣而造的人。因此,受造物的各樣美善(如它們的真、善、美),都反映著天主的無限美善。故此,我們能從受造物的美善中談論天主,「因為,從受造物的偉大和美麗,人可以推想到這些東西的創造者」(智 13:5)。

42. 天主超越一切受造物。所以談論天主時,我們的語言要不斷地從一切限度、想像及缺陷中加以淨化,免得混淆那「不可言喻、不可了解、不可目睹、不可捉摸的」天主 。人類語言表達天主的奧跡,總是短了一截。

43. 這樣去談論天主,我們的語言當然是以人類的方式去表達,在確實描述天主本身的同時,卻又不能表達祂無限的單純。事實上,我們必須記得,「每當我們在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察覺到若干相同之處時,就必發現兩者間有更大的不同之處」,而且「我們不能明白天主是甚麼,只能明白祂不是甚麼,及其他事物與祂的關係」。

撮要

44. 由於本性和召叫,人是一個宗教性的存有。因為他來自天主及歸向天主,除非他自由地履行他跟天主的關係,他將不能徹底地活出他的人性。

45. 人受造是為生活於與天主的共融中,在祂內人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當我整個地與祢契合時,我便沒有痛苦和憂慮。當我的生命完全充滿祢時,才是真實的生命」。

46. 人聆聽受造物的訊息和自己良心的聲音,就能確實地知道天主的存在,祂是萬物的起因和終向。

47. 教會教導我們:人類透過天主的工程,用理智的自然之光,能夠確實地認識唯一真實的天主,我們的創造者和上主。

48. 從受造物的各樣完美,即天主無限完美的模樣,我們確實可以談論天主,縱然我們有限的語言無法完全表達祂的奧跡。

49. 「受造物如果沒有造物主,勢必消失」。正因如此,信徒們感受到在基督之愛的催迫下,把生活的天主之光,帶給那些不認識或拒絕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