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八人殉難
聖經章節:瑪加伯下七1-42
『事後,又有兄弟七人與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國王命人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法律禁止的豬肉。其中一個,代表發言說:「你想問什麼?你願由我們知道什麼?我們已經準備,寧死不願背叛我們祖先的法律。」於是國王大怒命人取過鍋釜來,放在火上。及至鍋釜瞬息間燒紅以後,就命人在其餘的兄弟和母親眼前,將那發言人的舌頭割下來,剝去他的頭皮,割下他的四肢,肢體被分割後,王命人將他拉到火邊,活生生地放在鍋裏煎熬。當鍋內的蒸氣往上升起時,其餘的兄弟和母親都互相勸勉作壯烈的犧牲說:「上主天主看見,必要憐恤我們,正如梅瑟在譴責歌中所說的:他必憐恤自己的僕人!」
第一個這樣死去以後,遂領第二個來赴刑。將他的頭皮與頭髮一起削去,以後問他說:「在你的身體一塊一塊地分解以前,你吃不吃豬肉?」他用祖國的話答說:「不!」因此,他也像第一個一般受了刑罰。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這一個以後,輪到第三個受刑了!在命他伸舌頭時,他就爽快地伸出,且毅然伸開隻手,慷慨地說:「這些肢體是從上天得來的,但是,現在為了他的法律,我不吝嗇這一切,希望有一天從他他那裏仍再得到。」國王和他的侍從都驚異這少年人不怕受苦的精神。
他死了以後,他們用同樣酷刑處罰第四個。他臨死時這樣說:「深信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可是為你,卻沒有進入生命的復活。」
接著,人就帶第五個來受刑。他向國王瞪著眼說:「你這有死有壞的人,現今你對人有權柄,為所欲為;可是,不要想我們的民族已被天主擯棄。你等著看罷!你必要看見他的大能,看他要怎樣懲罰你和你的子孫!」
在他以後,帶了第六個來,他快死時說:「你不要糊塗自欺!我們遭受這一切,正是因為我們得罪了我們的天主,因而遭受了這樣嚴重的災難。
可是,你不要想你對抗天主,能僥倖免罰!」尤當稱奇,最值得光榮記念的,還是他們的母親。她在一日之內親見七個兒子死去,還能欣然忍受,因為她全心寄望於上主。她心中充滿高尚的情緒,以大丈夫的氣概奮發起女性孱弱的心靈,用本國的話,一一鼓勵他們說:「我不知你們怎樣出現在我的腹中: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也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一個人的身體。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償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他的法律捨生致命。
安提約古自覺受了輕慢,猜想這番話必是諷刺自己,就趁最幼的一個尚在,不斷用話勸誘,且向他起誓,只要他棄捨自己祖傳的一切,保證他必享富貴幸福,作自己的朋友,且得高官厚祿。可是,少年人對這話毫不介意,因此王就召他的母親來,勸她給少年人出個得救的主意。國王再三勸了她,她纔同意去勸說自己的兒子。於是她向他彎著身,嘲弄著暴君,用祖國的話這樣對他說:「我兒,你憐恤我罷!我在腹中懷育你九個月,三年哺養你,又栽培提攜養育你,直到現在的年紀。我兒,我懇求你仰視天,俯視地,觀察天地間形形色色的萬物!你該知道,這一切都是天主從無中造成的,人類也是如此造成的。你不要怕這劊子手,反該對得起你的哥哥們,視死如歸,好叫我在天主顯示仁慈的時候,可迎接你的哥哥和你!」
她剛說完了話,青年人就說:「你們還等什麼?我決不聽從國王的命令,我只聽從梅瑟給我們祖宗立定的法律命令。你這設法迫害希伯來人的罪魁,你決不能逃脫天主的手!我們受難是為了我們的罪惡。我們永生的上主,為責罰和懲戒我們,一時向我們發怒,但終究要與自己的僕人重新和好。至於你這惡人!你這人類中的妖孽!你雖然伸手毒害上天的子女,可是,別糊裏糊塗,洋洋得意,妙想天開,因為你逃脫不了全能全知天主的審判。我哥哥們既忍受了暫時的苦痛,如今他們按照天主的盟約,得到了永生,你卻因著天主的審判,將受你驕傲應得的刑罰,我要如同我哥哥們一樣,甘心為祖宗的法律,捨棄我的肉身和生命,求上主早日憐恤我們的百姓,並用苦難與災禍,迫使你承認他是唯一的天主。願全能者向我們全族所發的義怒,在我和我哥哥們身上,就此止息。」
國王難以忍受他的凌辱,於是勃然大怒,加給他的刑罰比對別的更兇殘。這樣,這個純潔的少年一心依靠上主,走入了另一世界。兒子們相繼致命,最後母親也致了命。以上所述,足以叫人明瞭當時關於吃祭品和因此而掀起的慘酷的刑罰。』
公元前三三一年,當亞歷山大大帝佔領波斯和近東以後,所到之處力行希臘文化。亞歷山大大帝死後,其手下大將分別於敘利亞和埃及建立王國。公元前一七五年,敘利亞的色婁苛王朝安提約古厄丕法乃王在位時,諭令各民族合成一個民族,全部要放棄本國固有的禮俗。猶太民族於是再不能於聖殿內舉行全燔祭、和平祭、奠祭,不能守安息日、慶節等等;國王命人修築外邦人祭壇、寺廟,供奉偶像,宰殺豬和不潔的牲畜作祭獻。凡不遵從國王命令者,都遭受各種迫害。
猶太人中雖不乏聽從王命令,向偶像獻祭者;但也有忠信遵守梅瑟法律的人。縱然犧牲性命,也要以生命為信仰作證。其中有一家人,七個兄弟與他們的母親寧死不屈的故事最為感人(加下七1-42)。
這七個兄弟與他們的母親同時被捕,國王以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梅瑟法律禁止吃的「豬肉」。由於他們不願背叛祖先的法律,於是國王命人割下他們的舌頭,分割他們的四肢,並放在熱鍋裡煎熬。兄弟七人,自老大到老么皆一一作個人信仰的宣告:他們相信天主的憐憫;相信遵守天主法律的人雖在現世喪失生命,必要在來世復活得到永生;願天主對猶太人發出的義怒,在他們身上就此止息!當最後一個兄弟尚未受處罰時,國王勸他的母親去說服他吃豬肉,立即能拯救他的性命,獲得富貴榮華、高官厚祿。母親沒有因膽怯私心保存幼兒的生命而聽命行事,反而對么兒曉以大義,要他效法哥哥們視死如歸的行為,好在復活時能光榮地與哥哥同聚。最後這位母親緊隨著七個孩子的殉道,自己也走上致命的道路。
這位偉大的母親在孩子面對人生最嚴酷的考驗時,沒有失去理智,反而成了他們信仰最好的引導、支持與陪伴者。她自幼教導孩子的信仰,此時在他們身上顯得穩若磐石。他們忠實的信仰終將戰勝現世之死亡,在永生的國度中閃耀永不熄滅的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