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無盡慈憐的天主
彭龍英(2004.12)
在教會有一個古老的傳說:一個聖徒跪下祈禱:「親愛的天主,我一生只有一個渴求,請您賜我永遠不再冒犯您的恩寵!」天主聽了之後,哈哈大笑說:「大家都向我求這個。要是我賜給人這個恩寵,我還能饒恕誰啊?」
將臨期第三週星期二的福音經文是瑪廿一28-32「兩個兒子的比喻」。想起去年還在神學院唸書的時候,有一次的教友靈修團體,所讀的福音經文正是瑪廿一28-32,帶領的穆宏志神父說這段經文在刺激我們。當時的我在讀的時候並不覺得有任何被刺激之處。看了上下文的脈絡,只認為司祭長及長老看似離天主那麼近,實則離得遙遠,所以耶穌才指責他們,因為他們的自以為義,導致他們拒絕洗者若翰所傳的悔改之道。
在一段時間的靜默之後神父問大家:「你們真的相信娼妓、稅吏可以進天國嗎?還是這是耶穌誇張的講法?或是耶穌講這兩種人是一種象徵的講法,用意在刺激司祭長和長老們?」
我回答說:「自己根本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存在,離我的生活太遙遠了。」其中一個同學說:「台中市最近發現有一群菜籃族把小孩送到學校後,便在公園從事援交的工作,直到小孩放學,再回到家中扮演好家庭主婦的角色。事發之後,不少居民認為應將她們逐出社區。但有一位女議員力陳不可如此,她們也是為了養家糊口,據悉都是單親媽媽。」
其他同學一致認為:只要娼妓、稅吏願意悔改相信,有一顆信靠的心就事以進天主國。
終於輪到神父說話。他認為我們常常把人與罪行劃上等號,在指責別人,常不是指責他的行為而是他本身,人與罪我們分不清、混淆了;我們永遠不能說這個人是罪人,可以指責其罪行,卻不能判斷此人是否得救,只有天主才能審判人,天主的救恩是白白給予,且為所有的人預備,不是只有好行為的人。所謂的「心裡相信」,也是一種自力自救,變相的自以為義。其實這個「相信」都是天主所賜。所以,稅吏和娼妓會在我們之前進天主的國是真的,因為天主有祂的辦法可以使他們得救!
事隔一年,那次的分享仍令我記憶猶新。
在我的生活圈子裡,並沒有讓人打從心裡厭惡的、瞧不起的「罪」人,那些「罪」人只出現在報章媒體上,我很少有意識地會去在乎他們的得救。不禁想到《路加福音》那位多得恩赦的婦人,她在耶穌身上所做的一連串舉動:以淚洗腳、以髮擦拭、親吻、抹上香液……一切顯示出她對耶穌的感恩和愛戴,「愛的多,必多得恩赦,越多得恩赦,則愛的更多」,她很明白自己需要耶穌的憐憫。
反觀我自己,好像做基督徒做久了,失去那份需要耶穌憐憫的心。覺得自己還不錯,不知不覺中是靠著自律的精神好讓自己符合一般人心目中的標準,即使離天主的標準還太遠,我都會自我鞭策、提醒自己該如何……,少了對天主的信靠、仰賴,而靠自己要成為好基督徒,在這無形當中,成為「好基督徒」是我的目標,輕而易舉地把耶穌基督福音變為道德倫理。
然而隨著與歲俱增,我漸漸感到內心一種向下沉墜的引力,它又像是一股暗流,隨時吸引我陷溺在虛無和黑暗裡,我越意識到它的存在,我就越不得不仰望天主、渴求天主的憐憫及接納。
最近才剛讀完《民長紀》,《民長紀》有一個模式-以色列民遠離天主,行祂看為惡的事,事奉外邦諸神;後來他們遭到敵人的欺負十分痛苦,於是呼求天主的救援;天主遂興起民長拯救以色列民。一旦民長去世,他們又遠離天主……。歷史會重演,似乎以色列民一直都是在這樣的模式之下,我不得不驚嘆整部《舊約》如此翔實記錄人性的軟弱。以色列民如何健忘、背逆,更顯得主角-天主的寬容悲憫!一方是不斷地犯罪,而另一方……卻是永無止盡的等待和慈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