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服從

「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第三天必要復活。」
他又對眾人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
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性命,必要喪失性命;
但誰若為我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
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喪失了自己,或賠上自己,為他有什麼益處呢?」(路九22-25)

耶穌今天對我們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方濟的「致信友第二封書信」,引用了今天福音的話。方濟說:「我們要棄絕我們自己,並依照每一個人向主所許下的,將我們的身體屈服在服務及聖善服從的軛下。」看起來,方濟的「棄絕自己」包含了「身體屈服」:行為上的改變,以及「聖善的服從」就是私人自我意志的棄絕。

在忠告集第三篇,方濟繼續解釋:把這個「棄絕自己」及「喪失性命」與服從聖願,拉上關係。

方濟分了三種的服從:真服從是「使整個自我,降服在服從,並交付在長上手中。並且知道他所做的及所說的,不是違反長上的意願,也知道他所做的是美善的。」

愛的服從,是當「覺察有些事情為他的靈魂,比長上命令他的,來得更好及更有益處,讓他自願的奉獻如此的事情給天主,並當作一個犧牲」,意思是放棄一個自認比長上更好的意願。

第三種服從是「倘若有弟兄因遭受到其他兄弟的迫害,為了天主的愛,他應格外的愛他們。任何人寧願選擇迫害,而不願和他的弟兄分離者,才是完美的服從。」

修道的奉獻生活,其中一個特色就是有一份彼此服從的關係,所以方濟在會規說發願就是:「接納一個兄弟進入服從。」 人際關係,不止是長上下屬的才會有問題,現實的、愛德的,以及完美的服從,也可以及應該在平輩之間活出。就算在奉獻生活外的教友生活,雖然沒有「彼此服 從」那麼嚴重,但是一般人際關係也往往是生活的一大挑戰,煩惱的來源,也許可以參考彼此服從的精神。但願我們在四旬期中,反省自己的團體生活及人際關係, 要邁向真實的、愛德的,以及完美的彼此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