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天 戶二七~三一 彭龍英

第106天 戶廿七~卅一 彭龍英

 

每日讀經     Day 106

 

聖經章節:戶廿七~卅一

  • 釋義:參閱《民數記》溫漢著、李永明譯,校園出版社;
                            
    《戶籍紀釋義》韓承良著,思高聖經學會

  • 綜觀:廿七章記載了女兒繼承家業的問題,以及若蘇厄受命繼承梅瑟的使命,領導百姓進入福地。廿八~廿九章是關於祭祀與節慶,卅章是關於誓願的法律;卅一章則是向米德楊人復仇交戰的記敘。

  • 世上任何宗教都有自己的節日與慶典,以隆重的外在方式,表達對神的敬禮,這是信神的自然結果。「我的食品」或「中悅我的馨香火祭」(二八2)等說法,是擬人法。作者用外邦人(古代東方百姓的普通觀念,認為神如同人有衣、食、住、行的需要)的說法,以表示天主喜愛並悅納人的祭獻。因此,不可直接按字面作解釋。人為天主的光榮,為使天主悅納祭獻,甘心將有用的牲畜或物品加以毀壞,不留給己用,表達了人對天主的絕對服從、尊敬和愛慕。這是來自原始宗教的基本觀念。

  • 第廿九章說明人在獨立自主的情況中所發的聖願,有絕對責任去滿全與實踐。智慧書也教導以民要鄭重其事的發願,必須言出必行,因為這是面對天主的大事。(訓五3、4)

  • 在卅一21-24節的條規,和50節所有金器都要交給司祭作為贖罪的經文裡,使我們明白任何生命的喪失—不管是死於自然、遭人謀殺、無意被殺還是按天主的命令而被處決,都會令人污穢,而須要潔淨;儘管從勝利者的角度來看是多麼輝煌,然而死亡的陰影,總是籠罩在每場戰役上。這些潔淨的法規提醒以色列,人類的死亡仍然會對神的創造,造成災難性的破壞。

     

與主交談:

  • 教會的禮儀、慶典,與我的信仰生活,及我的文化傳統習俗背景有何關係?我對教會禮儀本地化的看法?

  • 我對「誓願」二字的觀點是什麼?我是否輕易對天主許下諾言?許下諾言後,我是否盡力去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