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六週 星期四
雙數年 常年期 第六週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不要以貌取人
讀經一:雅二1-9
我的弟兄們,你們既信仰我們已受光榮的主耶穌基督,就不該按外貌待人。如果有一個 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美的衣服,進入你們的會堂,同時一個衣服骯髒的窮人也進來,你們就專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且對他說:「請坐在這邊好位上!」而對那 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說「坐在我的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自己立定區別,而按偏邪的心思判斷人嗎?
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天主不是選了世俗視為貧窮的人,使他們富於信德,並繼承他向 愛他的人所預許的國嗎?可是你們,竟侮辱窮人!豈不是富貴人仗勢欺壓你們,親自拉你們上法庭嗎?豈不是他們辱罵你們被稱的美名嗎?的確,如果你們按照經書 所說『你應當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的話,滿了最高的法律,你們便作的對了;但若你們按外貌待人,那就是犯罪,就被法律指證為犯法者。
釋義(盧琳琳)
雅各伯書強調個人對他人的愛德行動,說明信仰在於接受並與行動配合,不是單純的理性認知。因此,對於信德與信仰的內涵,則未有任何著墨。
此段經文,強調信友應戒除「以貌取人」的習慣,這是相反愛德的舉動,不相稱基督徒的 虔誠。眾人在基督內,已是「一個身體」,無論貧富,都當以相同態度接待。此處特別提及耶穌基督的「光榮」,基督原是富有的,為了我們成為貧窮的,現在是在 天上光榮的主,因而,世上富貴或有權威的人所擁有的光榮,與耶穌相比,實在不算什麼。天主對於窮人的恩待,聖經中處處可見,基督徒也應當尊重貧窮的人, 「愛人如己」的命令,沒有(附帶)任何條件,因此,「以貌取人」不僅為反愛德,也是犯罪的行為。
福音:谷八27-33
耶 穌和他的門徒起身,往斐理伯的凱撒勒雅附近的村莊去;在路上問自己的門徒說:「人們說我是誰?」他們回答說:「是洗者若翰;也有些人說是厄里亞;還有些人 說是先知中的一位。」耶穌又問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呢?」伯多祿回答說:「你是默西亞。」耶穌就嚴禁他們,不要向任何人談及他。
耶穌便開始教訓他們: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棄絕,且要被殺害;但三天以後必要復活。耶穌明明說了這話。伯多祿便拉他到一邊,開始諫責他。耶穌卻轉過身來,注視著自己的門徒,責斥伯多祿說:「撒殫,退到我後面去!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
釋義
耶穌願意將自己的使命與逾越的奧蹟向門徒們說明,但在此之前,祂想先知道門徒們對祂特殊身份的看法。伯多祿代表眾人,承認耶穌就是默西亞,亦即基督 ― 天主的受傅者。耶穌對這個名號未置可否,卻不願門徒再公開談論他,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都期待一位君王性的默西亞,無法想像一位受苦死亡的默西亞。
在 宗徒宣任信仰之後,耶穌立刻預言自己將受難死亡以及復活。門徒們不瞭解這是天主的計畫,十分驚駭這樣的失敗,無法承擔這樣的代價。伯多祿甚至因此而諫責耶 穌,想把耶穌從受苦的路途中拉回;耶穌卻嚴厲斥責他,稱他是撒殫,因為他正嘗試破壞天主的計畫。耶穌叫伯鐸退到後面去,意思是要他繼續跟隨他,向他學習, 不要自作聰明而被魔鬼欺騙。
伯多祿雖然宣認耶穌就是基督,但這信仰並不成熟,他還須要繼續向耶穌學習,以超越人性的價值觀與偏見。伯鐸必須等到耶穌的苦難完成,他也同樣勇敢地為苦難作證,才真正完成他被召叫的使命。
反省
對我而言,「耶穌是誰」?
我對於耶穌的受難、死亡與復活瞭解多少?和我有什麼關係?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