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三週 星期四

復活期 第三週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厄提約丕雅太監信主

讀經一:宗八26-40

上主的天使向斐理伯說:「起來,往南行,沿著由耶路撒冷下到迦薩的路走,即曠野中的那條路。」他就起來去了。看,有個厄提約丕雅人,是厄提約丕雅女王甘達刻的有權勢的太監,也是她寶庫的總管;他曾來到耶路撒冷朝聖。他回去的時候,坐在車上誦讀依撒意亞先知。聖神就向斐理伯說:「你上前去,走近這輛車子!」斐理伯就跑過去,聽見他誦讀依撒意亞先知,便說道:「你明白所誦讀的嗎?」他答說:「若沒有人指教我,怎麼能夠?」於是,請斐理伯上車與他同坐。他所誦讀的那段經正是:『他如同被牽去宰殺的羊,又像羔羊在剪毛者前緘默,他也同樣不開口。在他屈辱之時,無人為他申辯。誰能描述他的後代呢?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被奪去了。』太監向斐理伯發言說:「請你說:先知說這話是指誰呢?是指自己或是指別人?」斐理伯便開口,從這段經文開始,給他宣講了耶穌的福音。他們沿路前行的時候,來到了一個有水的地方,那太監就說:「看,這裏有水;還有什麼阻擋我受洗呢?」 斐理伯答說:「你若全心相信,便可以。」他答說:「我信耶穌基督就是天主子。」他就命車停住,斐理伯和太監兩人下到水中,斐理伯給他付了洗。當他們從水中上來的時候,主的神把斐理伯提去,太監就再看不見他了。他就喜喜歡歡地往前行自己的路。斐理伯卻出現在阿左托,以後經過各城,宣講福音,直到凱撒勒雅。

釋義(彭龍英)

按宗徒大事錄記載,斐理伯率先把福音帶到撒瑪黎雅,爾後得天使的指示進入迦薩的曠野,遇見了厄提約丕雅(衣索匹亞)的太監。他是地位很高的政府官員,從耶路撒冷朝聖畢,在回程的路上遇見斐理伯。斐理伯受聖神指示趨近太監的馬車,聽見他正在誦讀依撒意亞先知書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記載無辜的「受害者」甘願為他人贖罪受死的事,他不明白經文的意思,斐理伯便將耶穌的福音告訴他,在耶穌身上所發生的事正好應驗了這段經文。

太監當下接受了福音,且主動提出受洗的要求,斐理伯即刻為他付洗。接著,聖經記載:當他們從水中上來的時候,主的神把斐理伯提去,太監就再看不見他了。他就喜喜歡歡地往前行自己的路。

根據舊約法律,身為外邦人又是一個太監(申二三2),可謂雙重被拒絕於上主集會之外。然而,照依撒意亞書的預言,當新的救恩時代來臨時,這些都不再成為阻隔。路加詳細描述第一位信主的外邦人正是一位太監,應驗依撒意亞書的話:「看哪!你要召見你不認識的民族,不曾認識你的民族也要奔向你;這都是為了上主你的天主,為了那光榮了你的以色列的聖者的緣故。歸依上主的異邦人不應說:「上主必將我由他的民族中分別出來!」閹人也不應說:「看!我是一棵枯樹……。」(依五五5,五六3)


耶穌說:「凡不是派遣我的父所吸引的人,誰也不能到我這裏來,而我在末日要叫他復活。在先知書上記載:『眾人都要蒙天主的訓誨。』凡由父聽教而學習的,必到我這裏來。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只有那從天主來的,才看見過父。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信從的人,必得永生。我是生命的食糧。你們的祖先在曠野中吃過「瑪納」,卻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

釋義

信仰一方面是人被要求的行為,另一方面也是天主的恩賜,這是一個邏輯無法解釋的奧秘。沒有人可以單憑自己的力量而相信耶穌,必須依靠天主將人帶到耶穌前,進入祂的團體;天主必須「推動」人,而人必須接受這個推動,必須把自己交在天主手中,只有如此,人才能來到耶穌面前。人必須像「孩子」般地盲目相信,才能張開口,而得到「生命之糧」。福音中的猶太人卻自以為是「成人」,和他們曠野中的祖先一樣心硬,而不能被感動,因此也得不到生命之糧。

反省

我能放心大膽地把自己交在天主手中嗎?我信賴祂的慈愛關懷嗎?

「感恩聖事」對我的生命與生活有什麼實質的影響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