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週 星期六

單數年 常年期 第十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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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的和好職務(上)

讀經一:格後五14-21

弟兄們,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因我們曾如此斷定:既然一個人替眾人死了;那麼眾人就都死了;他替眾人死,是為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為替他們 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再按人的看法認識誰了;縱使我們曾按人的看法認識過基督,但如今不再這樣認識他了。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 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他曾藉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並將這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這就是說:天主在基督內 使世界與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且將和好的話放在我們的口中。所以我們是代基督作大使了,好像是天主藉著我們來勸勉世人。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 們:與天主和好罷!因為他曾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他內成為天主的正義。

釋義

格林後書五14-21~六1-10是保祿論及身為宗徒的職務和使命。本日經文(五14-21),保祿以基督的愛來論述和好職務的基礎。

天主在基督內與世人和好,因基督為眾人死而顯明,保祿認知了基督深刻的愛,這份認知催迫著他四處傳道,勸人與天主和好。保祿曾用人的標準來評斷基督,因此迫害基督徒,當耶穌向他啟示自己後,他肯定耶穌就是天主所立的基督(默西亞)。

保祿在這裡請求格林多人和天主和好,「與天主和好」係指人接受天主在基督裡的愛,亦即「使那不認識罪的,替我們成了罪,好叫我們在他內成為天主的正義」。換言之,沒有任何罪犯的耶穌,為著人類成為有罪;而「天主的正義」是指我們不再與天主隔離,不再反對天主偏行己道,這是天主在基督內所賜的恩寵,使我們和天主恢復天人的關係。

福音:瑪五33-37    線上播放

那時,耶穌對門徒們說:「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地,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為它是大王的城市;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釋義

今天的福音是耶穌山中聖訓的一部份。山中聖訓的特色是耶穌屢次運用猶太人熟悉的事,提出更高層次的教導。猶太的教師一向堅持用誓言來保證事情的真實性,並強調嚴守誓言的重要性。這樣的原則在新約中常被提及(參閱:格後一23;瑪二六63);舊約律法更清楚規定不可背誓或許願不還(戶三十3;申二三22-24)。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發誓通常分為:需絕對守住,及不需守住二種。當人在任何方式下,以「神的名」起誓時,就必須守住誓約;但如果他是指天,指地或指他的頭起誓,就不一定非守住誓約不可,這也成為猶太人逃避實踐誓言的一種藝術。

耶穌則說「總不可發誓」,要求人們改變那種視發誓為必要的生活態度。耶穌並進一步提出新的解釋:不可指天、地、耶路撒冷、人的頭發誓。天主無所不在,沒有人能將祂擯除在任何事情之外,天主不但聽見奉祂的名所說的話,也聽見我們所說的一切;為此,這類的誓言毫無必要。最後耶穌更指出基督徒應有的態度:「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因為在神的國度裡,真理自明。

反省

一切許諾其實都是在主面前訂立。我是否盡力地實踐我所作的許諾?

耶穌教導「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在我生活中是否也如此?或是擁有不同的原則與標準?(在教會遵行一種行為標準,在其他場合又是另一種?對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標準?)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