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一週 星期二

常年期 第二十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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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聖若翰蒙難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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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但願意把天主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

讀經一:得前二1-8

弟兄們!你們自己也知道,我們來到你們那裏,並非沒有效果。你們也知道我們來到之前,曾在斐理伯吃了苦,受了凌辱;可是依靠著我們的天主,我們還有勇氣, 在艱鉅的格鬥中,給你們宣講了天主的福音。我們的講勸並不是出於幻想,也不是出於不誠,也不是在於欺詐;反之,我們是被天主考驗合格而受委託傳福音的人; 我們宣講,並不是為取悅於人,而是為取悅那考驗我們心靈的天主。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之辭,就如你們所知道的,也沒有託故貪婪,天主可以作證;也沒有向任 何人尋求過光榮:沒有向你們,也沒有向別人。我們當基督的宗徒,雖有權利叫人敬重我們,但我們在你們中卻成了慈祥的,像撫育自己孩子的母親。我們如此眷愛 你們,不但願意將天主的福音交給你們,而且也願意將我們的性命交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釋義(吳素賢)

保祿在本段經文中闡述自己、息耳瓦諾及弟茂德執行福傳職務的特色、態度、及贏得信友信任的理由。雖然不少猶太人反對他們,致使他們在斐理伯被毆打坐監受苦,然而他們依靠來自天主的勇氣,仍達成福傳的目的。

他們是受上主委託的宣講者,目的是取悅神而非人,因此不用欺騙、誇大的言語,並歸光榮於主,不圖謀己私。宗徒們身為天主的宣講者,原可令人敬重,但他們卻用慈愛的權威,撫育信仰的新生兒,甚至犧牲自己性命在所不惜。

那時候,耶穌說:「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蒔蘿,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這些固然該作,那些也不可放過。瞎眼的嚮導!你們濾出蚊蚋,卻吞下了駱駝。

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洗擦杯盤的外面,裏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瞎眼的法利塞人!你先應清潔杯的裏面,好叫它外面也成為清潔的。」

釋義

今天的福音首段是七禍哉中的第四個警語。「十分之一的捐獻」源自於舊約時代,天主將以民由埃及救出抵達福地,要他們奉獻「什一之物」,目的是供養司祭家族 肋未人,使他們專心宗教服務,不用分心為生活操勞。法利塞人嚴格遵守法律,當然本是可稱讚的,他們甚至守法到最小的枝節,也捐獻了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 蒔蘿;然而他們雖然注意小節,卻不顧全大義,亦即法律的根本精神:「愛人如己」;即「公義」 — 給人所應給的、「仁愛」 — 對人應有的憐憫、「信義」 — 對人應有的誠實。

其次是七禍哉中的第五個警語。法利塞人細心遵守一切法律規定,吃飯前洗滌雙手、杯盤、桌凳,但卻不追究杯盤內裝的食物(人的內心)清潔與否。耶穌看見法利塞人言行不一致,把他們本身比作杯盤,外表光鮮亮麗,內心充滿劫奪與貪欲。寧願他們先潔淨內在,那麼外在也會跟著潔淨。

反省

我因自己對教會有所捐獻感覺很滿意嗎?我對捐獻的看法是?

我是否遵行一般生活規矩?內心是否一致?

我內心有足夠的自由嗎?是什麼使我的靈魂不夠光明與潔淨?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