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四週 星期二

常年期 第二十四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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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聖瑪竇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教會領袖必備的要件

讀經一:弟前三1-13

親愛的,誰若想望監督的職分,是渴望一件善事:這話是確實的。那麼,監督必須是無可指可摘的,只有過一個妻子的丈夫,有節制,應慎重,端莊,好客,善於教 導;不嗜酒,不暴戾,而應溫良和善,不貪愛錢財,善於管理自己的家庭,使子女們服從,凡事端莊;誰若不知管理自己的家庭,如何能照管天主的教會?不可是新 奉教的,怕他妄自尊大,而陷於魔鬼所受的判決,並且在外人中也必須有好聲望,怕他遭人誹謗,落入魔鬼的羅網。

執事也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飲酒過度,不貪贓;以純潔的良心,保持信德的奧蹟。這些人應當先受試驗,如果無瑕可指,然後才能作執事。女人也必須端莊,不讒謗;有節制,凡事忠信。執事應當只作過一個妻子的丈夫,善於管理自己子女和家庭,因為善於服務的,自可獲得優越的品位,而大膽宣揚基督耶穌內的信仰。

釋義

在這段經文中,保祿指出了身為教會團體領袖的基本條件。他提及三種職務:監督(1-7)、執事(8-10)、女助手(11)。保祿詳論他們的品格,卻沒有提及他們的工作範圍。作監督與執事的條件很相似,但不同的是監督必須善於教導,而執事則沒有這項要求,只求能堅守信仰。

這裡說明教會的領袖應具備的品格,明顯與假教師的行徑形成對比。弟茂德前書的產生就是針對假教師的言論、行為,提出反駁。這些假教師在道德上的敗壞可能使 教會受到外界的批評,所以保祿才會強調領導人該具備的素質,當然這也是對一般信友的要求,然而教會的領袖必須是信友的模範。


復活納因城寡婦的獨子

福音:路七11-17 線上播放

那時候,耶穌往一座名叫納因的城去,他的門徒和許多群眾與他同行。臨近城門時,看,正抬出一個死人來,他是母親的獨生子,母親又是寡婦;且本城的一大夥人 陪著她。主一看見她,就對她動了憐憫的心,向她說:「不要哭了!」遂上前按住棺材,抬棺材的人就站住了。他說:「青年人,我對你說:起來罷!」那死者便坐 起來,並開口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了他的母親。眾人都害怕起來,光榮天主說:「在我們中間興起了一位大先知,天主眷顧了他自己的百姓。」於是,稱述耶穌的 這番話,傳遍了猶太和附近各地。

釋義

今天的福音敘述一個人類悲苦與耶穌憐憫的相遇事件。福音中的受苦者是一位已失去依靠的寡婦,現又因失去獨子更形孤苦,耶穌知悉她的遭遇便心生憐憫之情。路 加的這段描述充滿著對比,訊息就在這對比的張力中被帶了出來。雙方群眾來自不同的地方,一方沉靜而另一方喧嘩,但卻在各自的行進中彼此相遇。這個相遇的結 果是:由於耶穌的憐憫而使亡者恢復生命。耶穌除了彰顯天主的憐憫外,更向世人證明祂即是生命的主,並且親自眷顧了祂的子民。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路加在敘述這個故事時,第一次稱耶穌為「主」,而耶穌確實也在當中初次向人顯示祂就是生命的最高主宰。當然,這個復活死人的事件,也預先為後來答覆洗者若翰的詢問作了預備(參閱:七20-22)。在四部福音中,只有路加記錄了這一事件,顯示路加除了特別喜歡描述耶穌對悲苦之人的憐憫之 外,也喜愛強調祂對婦女的仁慈與關切(參閱:七36-50,十38-42)

反省

對於他人的不幸我能否感同身受,並且採取具體的行動加以援助?

我是否深切經歷到耶穌是生命之主?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