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三一週 星期三
常年期 第三十一週 (彌撒講道:請點選1 或 請點選2)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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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11月9日 拉特朗大殿奉獻日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愛是法律的滿全
讀經一:羅十三8-10
弟兄們: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釋義
在本日的讀經中,保祿一開始告訴我們:「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中文和合譯本(基督教版本)是:「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 以為虧欠。」由此看出保祿要表達,基督徒之間的愛,應彼此相欠,因為愛永遠無法償盡,卻造成善性連鎖反應,以愛還愛。他繼續指出,「愛別人,就滿全了法 律」,愛德就是法律的完備、滿全。一個有愛德的人會節制不去犯罪,他不會殺人、傷害人,因為愛不會帶來災難和毀滅。一個有愛的人,會為他人著想,不會貪圖 己利而懂得尊重別人,如此一來,就不會違背上主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