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 第一週 星期五

四旬期 第一週(彌撒講道:請點選1請點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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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回心轉意罷!必得生存。

讀經一:則十八21-28

【上主天主這樣說:】
21  「若惡人悔改,遠離所犯的罪過,遵守我的法度,遵行我的法律和正義,必得生存,不至喪亡。
22  他所行的一切邪惡必被遺忘;他必因所行的正義而得生存。
23  我豈能喜歡惡人的喪亡? ─ 吾主上主的斷語 ─ 我豈不更喜歡他離開舊道而得生存?
24  若義人離棄了正義而行惡,一如惡人所慣行的醜惡,他豈能生存?他行過的正義必被遺忘,因為他背信違約,犯了罪過,必要喪亡。
25  你們或說:上主的作法不公平!以色列家族,請聽我說:是我的作法不公平嗎?豈不是你們的作法不公平?
26  若是義人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是因為他所行的惡而喪亡。
27  若惡人遠離他所行的惡事,而遵行法律和正義,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
28  因為他攷慮之後,離棄了所行的一切惡事,他必生存,不至喪亡。」

New Icon釋義

《厄則克爾先知書》第十八章一開始記載了一句以色列民間流傳的俗語:「祖先吃了酸葡萄,而子孫的牙酸倒」(2)。這話之所以在此被提起,很可能是由於當時人們經歷了耶路撒冷的大災難(587BC):耶路撒冷被徹底摧毀,幾乎所有人民都被放逐到巴比倫。許多人由於放逐之地的痛苦生活而抱怨天主的「作法不公平」。同樣身處放逐之地的先知厄則克爾,駁斥這種思想。

先知回答說:天主是公平的,祂要的不是死亡,而是生命。天主懲罰兒孫,不是因為他們祖先的罪(則十八1-20),而且每人在自己的生命中作惡或行正 義,也不是自動的跟隨長輩的情況繼續下去。天主審判或獎賞人,是根據此人當下的情況,而不是他過去的樣子(則十八21-29)。

先知這段講話最終的目的是呼籲大家悔改轉向天主:「以色列家族 … 你們應回心轉意,離開你們的一切罪惡 … 你們應改造一個新心,一種新的精神 … 你們回心轉意罷!你們必得生存」(則十八30-32)。


福音前歡呼

福音前歡呼詞1

與人和好

福音:瑪五20-26

耶穌對門徒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釋義

瑪五17-48記載耶穌對法律的重新詮釋,但並非放寬標準,而是要求更大的義德。耶穌以「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我卻對你們說…」這樣的說話方式引出自己超越舊約法律的深刻解釋。福音作者的目的在於凸顯耶穌代表天主的權威。

耶穌沒有否認「不可殺人」這條律法的必要性,但他更提升到另一境界,他用「發怒」等例子來要求人建立根本的「弟兄姊妹」的關係。耶穌要求人們超越外在行為,更看重內在動機,雖然法律無法規範人內在的動機,但真正破壞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就是內在不良的動機。

萬物都是天主所創造的,人更是依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因此,當人辱罵他人是「傻子」、「瘋子」的時候,不只是辱罵一個人,而更是批評天主的創造不理想,根本是輕慢天主,這樣的人,當然應受到猶太議會的裁判。

由天主創造的觀點來看,人人都是「弟兄姊妹」,如果這種關係遭致破壞,當然難逃「最後審判」。因此耶穌強調和好的重要性,而且指出,誰是先意識到這種不和諧的情況,就應該主動去和弟兄姊妹們和好,因為能夠發現這一點,完全是來自於天主的恩寵。

反省

我的人際關係是否和諧?是否常常不願與人和好,而心靈被囚?

基督徒的倫理觀要求極高,我認為這是「束縛」?或是「釋放」?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