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八週 星期二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堅守誡命,就是奉獻和平祭
讀經一:德三五1-15
1 遵守法律,便等於獻的祭獻多。
2 堅守誡命,遠離一切邪惡,便是奉獻和平祭。
3 遠離邪惡,就是舉行贖罪祭,和為所犯的罪求赦的祈禱。
4 感恩等於奉獻上等麵粉,施捨等於讚美祭。
5 遠離邪惡,就是悅樂上主;逃避不義,便是贖罪祭。
6 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
7 因為這一切,為了天主的誡命,都應當執行。
8 義人的獻儀,使祭壇豐盈;它的馨香上升到至高者面前。
9 義人的祭品,必蒙悅納;上主常記得它,決不會忘記。
10 你光榮上主要爽快,不要吝惜你手中所獻的初熟之果。
11 在一切祭獻上,要喜形於色;奉獻什一之物時,也要高興。
12 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奉獻給他;依照你手中所得的,慷慨奉獻給他;
13 因為報答世人的上主,必要七倍地報答你。
14 你不要行賄賂,因為他決不會接受的。
15 你不要依靠不義的祭品,因為上主是審判者,決不看情面。
釋義
猶太先知在歷史中不斷地批評虛有外表的祭祀禮儀,但是幾乎毫無效果。然而,當聖殿被摧毀(BC587),猶太民被放逐到巴比倫時,整個宗教被迫發展出對於祭祀的精神性理解(參閱:詠四十7-10;五一18-19)。
今日讀經的第一部份(1-3)中,外在的犧牲祭獻完全退居於相符應的精神態度之後:忠於法律、關愛近人、施捨分享。不過,第二部份(4-10)強調的卻是犧牲與祭獻的重大價值,讓人感到驚訝:「這一切 … 都應當執行」、「上主常記得它,決不會忘記」。《德訓篇》的作者是他生活年代的產物,他是舊約的子孫。他和舊約先知們一樣,嚴厲批判虛有其表的祭祀行為。但是,他所要求的不是完全拋棄祭祀,而是要求真心祭祀,也就是必須在生活中表現出與祭祀相稱的行為。因此,他同時也是新約子民的前驅。
福音:谷十28-31 線上播放
伯多祿開口對他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 ── 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的。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
釋義
今天的福音延續昨天福音(谷十17-27),繼續講述有關放棄一切,跟隨耶穌的主題。伯多祿認為自己與門徒們都做到了,耶穌進一步提醒,為了福音捨棄所有,將會得到百倍的賞報,也包括「迫害」,因為「迫害」也是耶穌留給追隨者的「福分」與「產業」(瑪五10-12),當然也將得到永生。最後耶穌更提醒門徒,不要認為已被召選,就必先蒙賞報,天主的恩寵,是人所料想不到的。
反省
耶穌說跟隨祂的人必有「迫害」相隨,我有類似的經驗嗎?我如何面對「迫害」?
我是否不斷地努力使自己基督徒的生活更進步,更走向天主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