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二十七週 星期六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10月4日 聖方濟紀念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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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眾人都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
讀經一:迦三 22-29
22 【弟兄們:】聖經說過: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好使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
23 在「信仰」尚未來到以前,我們都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以期待「信仰」的出現。
24 這樣,法律就成了我們的啟蒙師,領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由於信仰而成義。
25 但是「信仰」一到,我們就不再處於啟蒙師權下了。
26 其實你們眾人都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
27 因為你們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
28 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
29 如果你們屬於基督,那麼,你們就是亞巴郎的後裔,就是按照恩許作承繼的人。
釋義
如果亞巴郎由於相信許諾而成義,如果我們基督徒因為相信被釘的耶穌而得救,如果梅瑟法律不能使人得救,甚至在基督事件之後變成了絆腳石,那麼為什麼還要有法律?關於這個問題,保祿在迦三19提出一個似乎荒謬的答案:「為了顯露過犯」! 意思就是:為了使罪過增多。人必須瞭解、並知道自己的無能,在天主前完全不可能宣稱什麼;除非他準備好,接受天主白白賞賜的救援,他便不能得救。這是今日 讀經中第一節經文(22)的意義。23-39節更進一步說明,在天主的計畫中梅瑟法律的意義是「次等的」,受限於某個時間之內的。它的使命直到基督來臨為 止(24)。對保祿而言,重要的是讓迦拉達人明白,基督帶來了一個全新的情況,完全取代了舊時的情況。
聽天主的話的更有福氣
福音:路十一27-28 線上播放
耶穌正向群眾說話的時候,人羣中,有一個婦人高聲向他說:「懷過你的胎,及你所吮吸過的乳房,是有福的!」耶穌卻說:「可是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
釋義
耶穌所到之處常是人群環繞,並對他的言論行為做出回應。一位婦人因為看耶穌驅魔,並且給予相關的教導後,而忘情的稱羨他的母親,能有這樣的兒子真是有福。 這位婦人所說的話本是一般母親常有的反應,但耶穌卻利用機會教導,血緣關係並非進入天國的保障,最重要的是「聽天主的話而且遵行!」
耶穌的話並非對瑪利亞不敬,事實上完全相反,他的話告訴人瑪利亞有福的真正原因。耶穌是「天主聖言」,瑪利亞「以善良和誠實的心傾聽…把這些話保存起來,以堅忍結出果實。」(路八15)她是「第一位基督徒」,首先得到耶穌所宣講的「天國」,所以最為有福。
反省
今日的基督徒能夠「閱讀」聖經,有機會隨時接觸聖言,我是否認真閱讀聖經?
敬禮聖母最好的方式,就是效法他常常閱讀聖言「默存於心反覆思索」,並照著所領悟的去生活,和她一樣成為基督徒。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