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諸聖嬰孩殉道
星期一 12月25日 聖誕節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
星期二 12月26日 聖斯德望殉道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12月27日 聖史若望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12月28日 諸聖嬰孩殉道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12月29日 聖誕節後第五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12月30日 聖誕節後第六日 讀經一 福音
天主是光
讀經一:若壹一5-19, 二1-2
5 我們由他所聽見,而傳報給你們的,就是這個信息:天主是光,在他內沒有一點黑暗。
6 如果我們說我們與他相通,但仍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就是說謊,不履行真理。
7 但如果我們在光中行走,如同他在光中一樣,我們就彼此相通,他聖子耶穌的血就會洗淨我們的各種罪過。
8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
9 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
10 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犯過罪,我們就是拿他當說謊者,他的話就不在我們內。
1 我的孩子們,我給你們寫這些事,是為叫你們不犯罪;但是,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護慰者。
2 他自己就是贖罪祭,贖我們的罪過,不但贖我們的,而且也贖全世界的罪過。
釋義
「天主是光」,祂是我們所需要的光,使我們成為真正的人,以基督徒的身份生活。受造的「光」是反映天主的一個比喻。光和生命彼此相屬,就如同黑暗與死亡一樣。對物理性的生命而言,是如此;對精神性的生命而言,更是真理。從「真光」基督來到世界上開始,人就面臨了一個更清楚的抉擇:他能選擇「在光中」生活(若壹一7),也就是說,按照已經顯示出來的天主的真理生活;或者,他可以繼續留「在黑暗中」,繼續度「欺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
誰「在光中」生活,就是相信並承認「耶穌為默西亞,且在肉身內降世」成為真正的人(若壹四2),這樣的人必然愛自己的兄弟(若壹二9-10),知道並承認自己的罪過(若壹一9)。只有明認自己罪過的人,才能得到救援;唯有知道自己身處黑暗的人,才會尋求並得到光明。光明比黑暗強,必定戰勝黑暗。
福音:瑪二13-18 線上播放
賢士們離去後,看,上主的天使托夢顯於若瑟說:「起來,帶著嬰孩和他的母親,逃往埃及去,住在那裏,直到我再通知你,因為黑落德即將尋找這嬰孩,要把他殺掉。」若瑟便起來,星夜帶了嬰孩和他的母親,退避到埃及去了。留在那裏,直到黑落德死去。這就應驗了上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我從埃及召回了我的兒子。」
那時,黑落德見自己受了賢士們的愚弄,就大發忿怒,依照他由賢士們所探得的時期,差人將白冷及其周圍境內所有兩歲及兩歲以下的嬰兒殺死,於是應驗了耶肋米亞先知所說的話:「在辣瑪聽到了聲音,痛哭哀號不止;辣黑耳痛哭她的子女,不願受人的安慰,因為他們不在了。」
釋義
在馬槽中的聖嬰並非僅受到尊崇和朝拜,祂也遭遇仇恨與迫害。並非人人都期待這位「新誕生的猶太人君王」,當大黑落德王聽見這個消息時,「就驚慌起來,全耶 路撒冷也同他一起驚慌。」(瑪二3)猶太的傳說故事中記載,當埃及法老王聽說梅瑟誕生的消息時,也感到驚慌。但這位新誕生的嬰孩遠大過梅瑟,祂是「救 主」,要將「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瑪一21)
聖嬰所遭遇的情況已經使人可以揣摩祂未來的遭遇:耶穌將被祂的民族拋棄。因為祂的誕生,以及賢士們的行動,使生性殘暴的黑落德王由害怕轉為憤怒,瘋狂地下 令將所有的嬰孩被殺害。教父們稱這些無辜被殺害的嬰孩為殉道者,他們不僅成為耶穌的見證者,更是以耶穌的「代表者」的身份死亡。
反省
權力慾望使人盲目。我的生命中是否有類似的盲點?
為耶穌作證往往要求相當程度的犧牲。我願意為見證信仰而甘心受苦嗎?
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