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 第二週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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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徒第二次被審訊
讀經一:宗五27-33
27 他們【聖殿警官與差役】把宗徒領來之後,叫他們站在公議會中,大司祭便審問他們,
28 說:「我們曾嚴厲命令你們,不可用這名字施教。你們看,你們卻把你們的道理傳遍了耶路撒冷,你們是有意把這人的血,引到我們身上來啊!」
29 伯多祿和宗徒們回答說:「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
30 我們祖先的天主復活了你們下毒手懸在木架上的耶穌。
31 天主以右手舉揚了他,叫他做首領和救主,為賜給以色列人悔改和罪赦。
32 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證人,並且天主給那些服從他的人所賞的聖神,也為此事作證。」
33 他們一聽這話,大發雷霆,想要殺害他們。
釋義
不論聖殿警官的強力或威權人士的恐嚇,都不能阻止宗徒們為他們所看見、所經歷的事件作證。伯多祿再次重複之前曾經說過的話:「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他們才是真正自由的人。天主已經清楚地說了:1. 祂已經把耶穌復活了,並立為「首領和救主」;2. 祂經由聖神,賞賜給人們確切的信仰和言語的力量。天主是以色列祖先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而且現在祂仍然願意賞賜以色列人悔改和罪赦的恩典。伯多 祿知道自己和公議會所有的人一樣,都相信這個唯一的天主。他無法想像,以色列人會拒絕天主的賞賜;更不能想像,天主會收回祂的恩賜。
父愛子,並把萬有交在祂手中
福音:若三31-36 線上播放
那由上而來的,超越一切。那出於下地的,是屬於下地,且講論下地的事;那自上天而來的,超越萬有之上,他對所見所聞的,予以作證,卻沒有人接受他的見證。那接受他見證的人,就是證實天主是真實的。天主所派遣的,講論天主的話,因為天主把聖神無限量地賞賜了他。父愛子,並把一切交在他手中。那信從子的,便有永生;那不信從子的,不但不會見到生命,反有天主的義怒常在他身上。
釋義
閱讀聖經首先該有一種警醒的態度,注意區分「經文本身」與「編譯者的意見」。聖經原文是沒有標點的,各種譯本的「分段」與「標題」都是編輯者後加的,而各譯本編輯者所做的判斷並不一定正確,並且往往互有出入。今天的經文就是一個例子。
這段經文是誰說的?彌撒經書「感恩祭典(二)」在這段文字前加上「若翰對他的門徒說」,彌撒經書編者明顯地將這段經文視為若三27-30若翰的發言的延續,這是一種可能。不過,多數聖經詮釋學者認為若三22-30(有關若翰所說的言論)是後人插入的一段經文,也就是說:今日的福音經文原來應該直接接在若三21之後。這其中又可以分為兩種意見:一是以為這是若望福音作者的評論,如思高標題所謂的「聖史的感想」;另一種意見是,這段話是耶穌對尼苛德摩談話的延續。聖經學家Raymond E. Brown的講法很有趣:這段經文可能是耶穌講的、可能是福音作者寫的反省,也可能兩者皆是。因為若望福音文學手法之一是屢次將「對話」轉為「獨白」,瑪竇福音的山中聖訓(瑪五~七)亦同。整段對話應有歷史中耶穌宣講的事實,但獨白部分很難確定是否為耶穌的言論,或是福音作者的編輯與反省。
今天福音的主旨是:耶穌是從天而來的一位,祂作了見證,將天主的愛的訊息告訴我們。但若望福音哀嘆這樣的見證不為人所接受,因此人也無法知道並經驗天主的真實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