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聖神降臨節後星期四)
星期一 榮福童貞瑪利亞教會之母紀念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讀經一:耶三一31-34 或 希十11-18
31「看,時日將到──上主的斷語──我必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
32不像我昔日──握住他們的手,引他們出離埃及時──與他們的祖先訂立的盟約;雖然我是他們的夫君,他們已自行破壞了我這盟約──上主的斷語──
33我願在那些時日後,與以色列家訂立的盟約──上主的斷語──就是: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肺腑裡,寫在他們的心頭上;我要作他們的天主,他們要作我的人民。
34那時,誰也不再教訓自己的近人或兄弟說:「你們該認識上主,」因為不論大小,人人都必認識我──上主的斷語──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過犯,不再記憶他們的罪惡。
或
11況且,每一位司祭都是天天侍立著執行敬禮,並屢次奉獻總不能除去罪惡的同樣犧牲;
12但是基督只奉獻了一次贖罪的犧牲,以後便永遠坐在天主右邊,
13從今以後,只等待將他的仇人變作他腳下的踏板。
14因為他只藉一次奉獻,就永遠使被聖化的人得以成全。
15聖神也給我們作證,因為他說過,
16『這是我在那些時日後,與他們訂立的盟約──上主說──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中,寫在他們的明悟中』這話以後,
17又說:『他們的罪過和他們的邪惡,我總不再追念。』
18若這些罪已經赦了,也就用不著贖罪的祭獻了。
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