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 第十六週 星期一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7月22日 聖瑪達肋納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六 7月25日 聖雅各伯宗徒慶日 讀經一 福音
正義、仁慈勝過對天主的祭獻
讀經一:米六1-4,6-8
1 惟願你們傾聽上主所說的話:「起來,在諸山面前進行訴訟,使諸丘陵能聽見你的聲音!」
2 諸山!請聽上主的申訴;大地的基礎,側耳聆聽罷!因為上主與他的人民有所爭訟,與以色列有所爭辯:
3 「我的人民!我對你做了什麼?我在什麼事上叫你討厭?請你答覆我!
4 難道是因為我由埃及地領了你上來,從奴隸之家贖了你回來,在你面前委派了梅瑟、亞郎和米黎盎?」
6 「我要到上主那裡,叩拜至高者天主,應進獻什麼?應進獻全燔祭,還是應進獻一歲的牛犢?
7 上主豈喜悅萬千的公羊,或萬道河流的油?為了我的過犯,我應否獻上我的長子?為了我靈魂的罪惡,我應否獻上我親生的兒子?」
8 人啊!已通知了你,什麼是善,上主要求於你的是什麼:無非就是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
釋義
對多數信友而言,應該相當熟習今日讀經的中間經文,這是每年聖週五禮儀中都會出現的:「我的人民!我對你做了什麼? …」(3)米六1-5的內容是按照法律訴訟的格式形成的,包含訴苦和控告:甚至連山都被呼叫來當作見證。雅威向祂的人民說話,卻像是必須為自己辯護一般。其背景可能是,人民先抱怨:雅威要求太多,卻賞賜太少。然而,事實上,雅威才是真正應該控訴的:祂可以要求人民回憶,在出埃及、以及在曠野中流徙的時候,祂為以色列所做的一切。
天主的發言到第5節就中斷了(我們的讀經只選讀到第4節)。第二段經文包含一個民眾提出的問題(6-7)和先知的回答(8)。人民已經準備舉行贖罪祭獻,但是一切只停留在禮儀的報導中;完全看不見真正的思想轉變和內心的悔改。先知的回答言簡意賅,應該是先知所有發言的綜合:正義、慈善、忠信、敬畏天主。而在此之前,則提出天主對人最根本的要求:真正的成為「人」。天主一直和人民同行,在人民之間,天主才成為可見的;我們只能在人群中和天主相遇,或者錯過與祂相遇。
南方的女王,將同這一代人起來,定他們的罪
福音:瑪十二38-42 線上播放
38 【那時候】有幾個經師和法利塞人對耶穌說:「師傅,我們願意你顯示一個徵兆給我們看。」
39 他回答他們說:「邪惡淫亂的世代要求徵兆,但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
40 有如約納曾在大魚腹中三天三夜;同樣,人子也要在地裡三天三夜。
41 尼尼微人在審判時,將同這一代人起來,定他們的罪,因為尼尼微人因了約納的宣講而悔改了;看,這裡有一位大於約納的!
42 南方的女王,在審判時,將同這一代人起來,而定他們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聽撒羅滿的智慧;看,這裡有一位大於撒羅滿的!」
釋義
經師和法利塞人要求耶穌給他們一個促使他們相信的「徵兆」。這樣的要求在福音中至少出現六次,但每一次都被耶穌拒絕。在其他幾處耶穌提出了祂的宣講和行動作為答覆,而在這裡(瑪十二39-40)則提出了「約納的徵兆」。事實上,這也是拒絕給予徵兆;因為對猶太人而言,耶穌的死亡也並非什麼徵兆,而是令人憎惡之事,而耶穌第三天的復活,猶太人也並沒有看見。
在關於「約納徵兆」的言論之後,緊接著是一段針對「這一代人」的判決言論:外邦「尼尼微」的人民和外邦舍巴的「女王」都比邪惡敗壞的「這一代人」好,因為尼尼微人認真接受了約納的宣講,舍巴的女王前來尋求撒羅滿王的智慧。耶穌是先知、是智慧的教師,而且祂遠超過這些。祂遠超過任何「徵兆」:祂是天主真實的臨在,每一個人面對祂都必需做出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