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後 星期六
主顯節後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主顯節後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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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顯節後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
主顯節後星期五 讀經一 福音
主顯節後星期六 讀經一 福音
我們無論向祂求什麼,祂必俯聽我們
讀經一:若壹五14-21
親愛的諸位:
14 我們對天主所懷的依恃之心就是:如果我們按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必俯聽我們。
15 我們既然知道:我們不拘向他祈求什麼,他會俯聽我們,我們也知道向他所祈求的,必要得到。
16 誰若看見自己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應當祈求,天主必賞賜他生命:這是為那些犯不至於死的罪人而說的;然而有的罪卻是至於死的罪,為這樣的罪,我不說要人祈求。
17 任何的不義都是罪過,但也有不至於死的罪過。
18 我們知道: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而且由天主生的那一位必保全他,那惡者不能侵犯他。
19 我們知道我們屬於天主,而全世界卻屈服於惡者。
20 我們也知道天主子來了,賜給了我們理智,叫我們認識那真實者;我們確實是在那真實者內,即在他的子耶穌基督內,他即是真實的天主和永遠的生命。
21 孩子們,你們要謹慎,遠避偶像!
釋義
今天的讀經是《若望壹書》的結尾,作者再次將整封書信中的關鍵思想一一提出,並部份將以補充。
誰若相信耶穌是天主子,就和天主共融,也絕對地信賴天主。信仰以及共融的反面就是罪。罪有很多種,這許許多多個別的罪,都可以得到寬恕,而且信仰團體必須為罪人祈禱。但是,也有一個獨特的罪,是所謂的「至於死的罪」。《若望壹書》並沒有明白說明,這樣的罪到底是什麼意思。綜合新約整體概念,也許是指「相反聖神的罪」(谷三29),或者背叛信仰的罪(希六4-6)。但是,若我們只留在《若望壹書》的脈絡中,這個獨特的罪應該是指那些使信仰團體的信仰遭受損害的人,也就是「假基督」們(若壹二18-19)。
最後,18-20節連續三次提到「我們知道」,藉這種方式作者在書信的最末再次強調基督徒相信的根本真理,並強調必須根據這樣的真理而生活。
新郎的朋友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非常喜樂
福音:若三22-30 線上播放
22 此後,耶穌和門徒來到猶太地,同他們一起住在那裡施洗。
23 那時,若翰也在臨近撒林的艾農施洗,因為那裡水多,人們常來受洗。
24 那時,若翰尚未被投在監獄裡。
25 若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關於取潔禮發生了爭辯。
26 他們便來到若翰前對他說:「辣彼!曾同你一起在約但河對岸,你給他作證的那位,看,他也施洗;並且眾人都到他那裡去了。」
27 若翰回答說:「人不能領受什麼,除非有天上的賞賜。
28 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證,我曾說過:我不是默西亞,我只是被派遣作他前驅的,
29 有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朋友,侍立靜聽,一聽得新郎的聲音,就非常喜樂:我的喜樂已滿足了。
30 他應該興盛,我卻應該衰微。」
釋義
若翰忠於自己的召叫、使命和身份,他的生命只是為給那在他以後要來的那一位準備道路。這位嚴厲補贖的宣講者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時,還對他的跟隨者綜合性地詮釋了自己的使命,這些話很可能讓若翰的門徒大為驚訝:「我只是新郎的朋友,新娘不是我的,她屬於那位在我之後來的『更強者』」。
若翰藉著他的宣講和施洗,準備好了新娘 ── 以色列子民 ── 並把她帶到新郎 ── 主 ── 面前。因此他絕不會和他的門徒們一樣,因為看見耶穌的「成就」而難過。他絕不會阻擋「眾人都到耶穌那裡去」(26)。如果他們相信了耶穌,也完全是因為天主(父)把他們賞給了耶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