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週 星期四(主的晚餐)
星期一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二 讀經一 福音
星期三 讀經一 福音
星期四 讀經一 福音(主的晚餐)
星期五 讀經一 讀經二 福音(主受難日)
星期六 讀經一 讀經六 福音(復活聖夜)
逾越節晚餐的法規
讀經一:出十二1-8, 11-14
上主在埃及國訓示梅瑟和亞郎說:「你們要以本月為你們的正月,為你們算是一年的首月。你們應訓示以色列會眾,本月十日,他們每人照家族準備一隻羔羊,一家一隻。若是小家庭,吃不了一隻,家長應和附近的鄰居按照人數共同預備,並照每人的飯量估計當吃的羔羊。羔羊應是一歲無殘疾的公羊,要由綿羊或山羊中挑選。把這羔羊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體會眾便將牠宰殺。各家都應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在那一夜要吃肉;肉要用火烤了,同無酵餅及苦菜一起吃。
你們應這樣吃:束著腰,腳上穿著鞋,手裏拿著棍杖,急速快吃:這是向上主守的逾越節。這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國,將埃及國一切首生,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殺死,對於埃及的眾神,我也要嚴加懲罰:我是上主。這血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當作你們的記號:我打擊埃及國的時候,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毀滅的災禍不落在你們身上。這一天將是你們的紀念日,要當作上主的節日來慶祝;你們要世世代代過這節日,作為永遠的法規。
釋義(吳素賢)
上主聽到了以民在埃及受壓迫的呼號,派遣梅瑟和亞郎帶領以民在一年的正月備羊、宰殺、血塗門框門楣、吃烤羊肉、無酵餅及苦菜,出離埃及。在那一夜上主將埃及國的人、畜首胎殺死,以民因房屋所塗的血,免於這個災禍,性命得到保存,天主以大能的手帶領以民離開埃及獲得自由。逾越節成為舊約最重要的中心事件。
如今逾越節有了更深層的意義,耶穌就是那無玷的羔羊;祂的生命被奠祭,成為滌淨人類罪惡的祭獻。領受耶穌基督的聖體,使我們結合於祂的生命。吃無酵餅的意義如同保祿所說,成為無罪新和的麵團(格前五 7)。吃苦菜的意義,因耶穌為我們受苦架之刑,我們也背起自己生活中小小的十字架。我們已經被主基督釋放,更要活出超越罪惡的自由,這才是過逾越節的真義。
福音前歡呼詞
福音:若十三1-15
在逾越節慶日前,耶穌知道他離此世歸父的時辰已到,他既然愛了世上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正吃晚餐的時候──魔鬼已使依斯加略人西滿的兒子猶達斯決意出賣耶穌──耶穌因知道父把一切已交在他手中,也知道自己是從天主來的,又要往天主那裡去,就從席間起來,脫下外衣,拿起一條手巾束在腰間,然後把水倒在盆裏,開始洗門徒的腳,用束著的手巾擦乾。
及至來到西滿伯多祿跟前,伯多祿對他說:「主!你給我洗腳嗎?」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現在還不明白,但以後你會明白。」伯多祿對他說:「不,你永遠不可給我洗腳!」耶穌回答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西滿伯多祿遂說:「主!不但我的腳,而且連手帶頭,都給我洗罷!」耶穌向他說:「沐浴過的人,已全身清潔,只需洗腳就夠了。你們原是潔淨的,但不都是。」原來,耶穌知道誰要出賣他,為此說:你們不都是潔淨的。
及至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穿上外衣,又去坐下,對他們說:「你們明白我給你們所做的嗎?你們稱我『師傅』、『主子』,說得正對:我原來是。若我為主子,為師傅的,給你們洗腳,你們也該彼此洗腳;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
釋義
「時辰已到」呼應了若望福音之前多次提到的「他的時辰尚未來到」(若二4;七30;八20),這時辰就是父的旨意所定的耶穌為人類犧牲性命的時辰。「愛他們到底」,所謂「到底」不是只到死為止,而是「直到永遠」。耶穌知道自己天主子的身份,由父而來,也要回到父那裡去,但祂卻願意做世人的僕役,為宗徒們洗腳,連那要出賣祂的猶達斯,也在祂的服務對象之中。
按猶太人的習俗,給別人洗腳是奴僕的專職,如今,天主子耶穌,竟跪地「為門徒洗腳」,耶穌這個超乎常理的行為,有兩個意義:(一)說明耶穌將自己的生命分享予人,所以祂對伯鐸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二)則表達這是一個謙遜服務與愛情的表樣,門徒們應該照樣彼此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