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 聖保祿宗徒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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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在耶路撒冷的辯護
讀經一:宗二二3-16
那時候,保祿向群眾說:
3 「我原是猶太人,生於基里基雅的塔爾索,卻在這城裡長大,在加瑪里耳足前,對祖傳的法律,曾受過精確的教育;對天主我也是熱忱的,就如你們大家今天一樣。
4 我曾迫害過這道,直到死地;不論男女,逮捕綑綁送入獄中;
5 就是大司祭和整個長老團,都可給我作證;我從他們那裡領了給弟兄們的文書,往大馬士革去,有意把那裡的這樣的人加以逮捕,帶到耶路撒冷來處罰。
6 當我前行臨近大馬士革時,約在中午,忽然天上有一道大光,環射到我身上,
7 我便跌在地上,聽見有聲音向我說:掃祿,掃祿!你為甚麼迫害我?
8 我回答說:主,你是誰?他向我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那個納匝肋人耶穌。
9 同我在一起的人,只看見那光,卻聽不見那對我說話的聲音。
10 我說:主!我當作甚麼?主向我說:你起來,往大馬士革去,在那裡有人要告訴你,給你派定當作的一切事。
11 由於那光的炫耀,我看不見了,就由我的同伴用手領著,進了大馬士革。
12 有個人名叫阿納尼雅,是虔誠守法的人,所有住在那裡的猶太人都稱譽他。
13 他來見我,站在旁邊向我說:掃祿兄弟,你看見罷!我當時向他一望,就看見了他。
14 他說:我們祖先的天主,預簡了你,叫你認識他的意願,看見那位義者,並由他口中聽到聲音,
15 因為你要向眾人,對你所見所聞的事,為他作證人。
16 現在你還遲延甚麼?起來領洗,呼求他的名,洗除你的罪惡罷!」
釋義
保祿皈化的事件大概發生於AD36左右(參閱:迦二1;宗十五)。《宗徒大事錄》一共敘述了這個故事三次:九1-19;二二4-21;二六9-18;可以想見路加多麼看重這個事件。在第一個報導中(九1-19),路加以自己的話敘述掃祿皈化的事件;在第二和第三個報導中,則是保祿自己在不同的聽眾前講述此事件,雖然如此,這兩個報導仍是出自路加的手筆。明顯地,路加並不是單純報導一個客觀事實,他的敘述同時也是對此事件的解釋。
三段經文都敘述保祿看見一個異象。強烈的光芒和來自天上的聲音給予保祿的生命指出另外一個方向,對基督信仰的發展產生關鍵性的影響。教會之所以成為萬民的教會,最需要感謝的就是保祿被召叫成為宗徒。三篇報導都講述了他被派遣向外邦人傳揚福音(九15;二二15;二六16-17),其中最清楚地表達在第三篇報導中,幾乎等同於完整的外邦福傳計畫,說明這使命的意義和目標。而第二篇報導則比較強調保祿皈化前的情況,也就是他和猶太信仰的聯繫(二二3:加瑪里耳的學生;二二12:阿納尼雅:虔誠守法的猶太人)。
福音:谷十六15-18
15 【那時候,耶穌顯現給那十一人】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
16 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
17 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因我的名驅逐魔鬼,說新語言,
18 手拿毒蛇,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愈。」
釋義
《馬爾谷福音》結束的最後幾節經文(十六9-20),是由後人綜合另外三部福音關於復活的報導而加入的,並不屬於原始的《馬爾谷福音》。
福音並不由於耶穌復活和升天而結束,相反的,現在福音的視野與幅度更為擴展,宗徒們被派遣到「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傳揚這好消息:耶穌就是基督,經由祂的死亡和復活重新給予整個世界希望。耶穌的命令首先針對宗徒們,但並不僅限於這些人而已。基督自己也召叫了保祿,宗徒們都承認並接受了這個召叫。在歷史的發展中,這個使命繼續演變成為普世主教團的責任,天主更不斷地召叫男人、女人,邀請他們投身於傳揚福音的工作,使福音真正的達於地極。